●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又稱為智慧財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
我國承認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護的主要知識產權為:①著作權;②專利權;③商標權;④商業秘密;⑤其他有關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四大基本特征:①具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雙重性質;②專有性(獨占性或排他性);③地域性;④時間性。
(1)著作權法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依法所享有的權利。著作權屬于民事權利。是知識產權的組成部分。
著作權作為一種財產權,其法律性質和特征既不同于作為普通財產權的物權和債權。也和作為知產權的另一部分的工業產權有區別。
著作權的主體包括作者與著作權人;合作作品的著作權人;職務作品著作權人;編輯作品的著作權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權人;視聽作品的著作權人。
著作權的客體就是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著作權是基于作品而發生的民事權利。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表現形式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作品;戲劇作品;曲藝作品;舞蹈作品;雜技藝術作品;美術作品;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圖形作品;模型作品。
侵犯著作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使用其著作權的行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實施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著作權法對侵犯著作權行為規定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制度。
(2)專利法
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請人及其繼承人在一定期間內實施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專利是指對于公開的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權。
專利法就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因確認發明創造的所有權和因發明創造的利用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專利制度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利用法律和經濟的手段保護和鼓勵發明創造。推動技術進步的管理制度。
專利權的主體包括發明人或設計人;社會組織;合法受讓人I夕h國人與外國組織。
專利權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專利權的保護包括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和專利侵權行為的確定。專利糾紛的解決包括請求地方專利管理機關調解和向人民法院起訴。
(3)商標法
商標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上采用的,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商標權的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自然人也可以為商標權主體。
商標權的客體是商標。
商標侵權及其法律責任包括:非法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銷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的;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嚴格依照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理。
●時效的概念
時效是指一定事實狀態在法律規定期間內的持續存在,從而產生與該事實狀態相適應的法律效力。時效一般可分為取得時效和消滅時效。關于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作了專門規定。在我國只承認消滅時效制度,不承認取得時效制度。消滅時效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的概念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保護其權利時,法律規定消滅其勝訴權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