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屬于公共科,一共有8章36節內容。本科目記憶量非常大,需要考生跟著網校老師進行知識點整合,有技巧性的進行記憶。
2z201140勞動法
2z201141掌握勞動合同制度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終止勞動合同。只有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出現,當事人才能終止勞動合同。因此,《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勞動合同/考試大/期限屆滿之前依法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包括協商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和勞動者單方解除。
(一)協商解除
《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同時,根據《勞動法》第28條的規定,在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當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
1.隨時解除
隨時解除,即用人單位無需以任何形式提前告知勞動者,可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解除
預告解除,即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6的規定,適用于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
根據《勞動法》第2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考試大/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行使前述三種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條件方可進行,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同時,根據《勞動法》第2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進行預告解除合同和經濟性裁員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法》第29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根據該法關于預告解除和經濟性裁員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者單方解除
根據《勞動法》第31、32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同時,為防止勞動者濫用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而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勞動法》第102條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重點解析:
1.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是: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例如,合同中約定某項工作完成合同終止即屬于后者。
2.注意掌握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和勞動者單方解除的各種情形,要做到能夠一一對應。
3.這里的數據需要掌握。
4.《勞動法》第27條關于經濟性裁員需要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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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各章難易及掌握程度如下: 第一章建設工程基本法律制度,本章基礎知識,概念多,需要重點強化記憶的章節。學員可先瀏覽教材,把條條框框的概念記一下; 第二章施工許可制度、第三章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這兩章內容較為簡單,可以通過自學先了解一下內容; 第四章建設工程合同和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章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比較難,不過學員也可以先大致瀏覽一遍,之后精講班再聽老師詳細解讀這些難點; 第六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第七章建設工程質量法律制度,內容雖然較為簡單,確是歷年考試的重點,所以很重要。自己瀏覽一遍內容后,再來聽課,聽老師講解為何重要>> 第五章建設工程施工環境保護等法律制度,本章不重要,但也需要仔細瀏覽一遍教材內容,做到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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