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屬于公共科,一共有8章36節內容。本科目記憶量非常大,需要考生跟著網校老師進行知識點整合,有技巧性的進行記憶。
2z201044掌握工程發包制度禁止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和違法采購
(一)禁止發包單位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肢解發包指的是建設單位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承包單位的行為。
由于肢解發包存在上面這些弊端,所以,《建筑法》第24條規定,"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重點解析:
此處要把握住"肢解發包"的本質,即"應當有一家單位完成的,包給了幾家"。例如,對于房屋建筑工程,發包人將一樓的施工包給了一家施工單位,將二樓的施工包給了另一家施工單位,這就是肢解發包。
但是,我們也不能因此就認為一個工程只能發包給一家施工單位。例如,某高速公路施工項目分為幾個標段,分別發包給了幾家施工單位,這不能認為是肢解發包,而應當認為是平行承發包模式。
對于肢解發包的弊端,我們能夠做到理解即可,不需要記憶。[page] 2z201045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聯合承包
有一些工程項目并不是一家承包商就能夠完成的,這就需要兩家或者兩家以上的承包商合作完成,其主要的模式就是組成聯合體共同承包。《建筑法》第27條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
(一)聯合體中各成員單位的責任承擔
1.內部責任
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投標之前必須要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由|考試大|評標委員會初審后按廢標處理。
2.外部責任
《建筑法》第27條同時規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依據《民法通則》第87條的規定,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重點解析:
這里需要掌握以下幾點:
1."兩個以上"的含義
盡管《建筑法》的原文并沒有談是否包含兩個,但是其本意以及實踐都證明是包含"兩個"的。也即兩個、三個乃至更多。
2.要深刻理解"連帶責任"的含義
這個詞是很重要的詞,我們在前文都已經強調了,這里就不重復強調了。可以參見1z301034 掌握債權制度。
3.注意這幾個字:"對承包合同的履行"
如果沒有這幾個字,就意味著工程承包的各方要承擔連帶責任,其意義就已經擴展為共同承包的各個公司之間要承擔連帶責任了。這是不確切的,事實上,共同承包的各個公司僅僅就"共同承包的這個項目"承擔連帶責任而已。對于該項目以外的項目或其他責任并不承擔連帶責任。[page] 2z201046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對分包單位的認可
《建筑法》第29條進一步規定:"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這條規定實際上賦予了建設單位對分包商的否決權。即沒有經過建設單位認可的分包商是違法的分包商。盡管《建筑法》將認可的范圍局限于"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單位"以外的分包商,但是,由于總承包合同中的分包單位已經在合同中得到了建設單位的認可,所以,實質上需要建設單位認可的分包單位的范|考試大|圍包含了所有的分包單位。
但是,認可分包單位與指定分包單位是不同的。認可是在總承包單位已經作出選擇的基礎上進行確認,而指定則是首先由建設單位作出選擇。在國外,可以存在指定分包商,例如《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就有指定分包商。但是,指定分包商在國內是違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7條明確規定:"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66條也規定:"招標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重點解析:
對于第29條要很好理解。主要是要明確其本質是所有的分包單位都必須要得到建設單位的認可。
重點解析:
此處關于fidic合同條件的論述屬于外延性知識,出現在試題中的概率非常小,我們只作為一般性理解即可。 [page]
2z201047掌握工程監理制度
工程監理的依據、內容和權限
(一)工程監理的依據
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工程監理的依據包括:
1.法律、法規
2.有關的技術標準
3.設計文件
4.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重點解析:
工程監理|考試大|的依據中尤其要引起重視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由于目前我國的監理范圍還沒有涉及到勘察、設計,所以我們以施工合同為例來說明。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工程監理單位根本就沒有參與。但是,監理工程師卻要對施工單位是否已經按照合同履約進行監理。這個依據是很容易被忽略的。
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知識各章難易及掌握程度如下: 第一章建設工程基本法律制度,本章基礎知識,概念多,需要重點強化記憶的章節。學員可先瀏覽教材,把條條框框的概念記一下; 第二章施工許可制度、第三章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這兩章內容較為簡單,可以通過自學先了解一下內容; 第四章建設工程合同和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章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比較難,不過學員也可以先大致瀏覽一遍,之后精講班再聽老師詳細解讀這些難點; 第六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第七章建設工程質量法律制度,內容雖然較為簡單,確是歷年考試的重點,所以很重要。自己瀏覽一遍內容后,再來聽課,聽老師講解為何重要>> 第五章建設工程施工環境保護等法律制度,本章不重要,但也需要仔細瀏覽一遍教材內容,做到有印象。
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法規科目單項選擇題60題,每題1分,共計60分;多項選擇題20題,每題2分,共計40分;總計100分。大家根據233網校老師講課中的章節重難點指引,看最新教材進行預習,再來聽精講班老師解讀教材考點,聽課時就不會一頭霧水,思路會比較清晰,也容易掌握各個考點。點擊聽課,進入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