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進行資格預審
步驟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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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 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申請人資格要求、資格預審方法、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發布公告的媒介和聯系方式等 |
②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 ① 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 ② 有異議應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2日前提出 ③ 招標人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答復,答復前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
③資格預審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①招標人應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②不足3日的,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 |
④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
⑤組建資格審查委員(與評標相同) | ①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組建資格審查委員; ②審查委員會(5人以上單數)= 招標人代表(≥0)+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 |
⑥審查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 ①審查委員會應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審查標準和方法審查;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審查依據 ②步驟:初步審查+詳細審查 ③方法:合格制或有限數量制 (量化打分、排序) |
⑦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澄清或說明 | 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申請人對所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說明。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不得改變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申請人的澄清和說明內容屬于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和審查委員會不接受申請人主動提出的澄清或說明 |
⑧提交審查報告 | ①審查委員會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名單,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②內容:基本情況和數據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澄清、說明、補正等事項紀要;審查過程、未通過審查的情況說明及通過審查的申請人名單;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
⑨通知和確認 | ①招標人應在申請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將資格預審結果通知申請人,并向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②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收到投標邀請書后,應在申請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是否參加投標。 ③在申請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時間內未表示是否參加投標或明確表示不參加投標的,不得再參加投標 |
【習題演練】
招標人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發售資格預審文件。給潛在投標人準備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應不少于( )日。
A.2
B.5
C.3
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