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期貨《期貨法律法規》考試46個真題考點匯總
2024年11月期貨從業專場考試《期貨法律法規》真題考點匯總
【真題考點1】期貨交易的萌芽
期貨交易萌芽于遠期交易。交易方式的長期演進,尤其是遠期現貨交易的集中化和組織化,為期貨交易的產生
和期貨市場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真題考點2】首席風險官的工作要求
首席風險官開展工作應當制作并保留工作底稿和工作記錄,真實、充分地反映其履行職責情況。工作底稿和工
作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0年。
【考查考點】第二章 期貨從業人員的守法要求>>第三節 首席風險官管理>>二、行為規范
【真題考點3】期貨公司股東、董事
期貨公司股東、董事不得違反公司規定的程序,越過董事會直接向首席風險官下達指令或者干涉首席風險官的
工作。
【考查考點】第二章 期貨從業人員的守法要求>>第三節 首席風險官管理>>四、監督管理
【真題考點4】自律管理
中國期貨業協會依法對期貨從業人員實行自律管理。
【考查考點】第四章 期貨行業的自律管理>>第五節 期貨業協會的自律管理措施>>一般規定
【真題考點5】保障基金
保障基金由中國證監會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考查考點】第五章 期貨市場的行政監管>>第五節 期貨交易者保護>>二、期貨交易者保障基金
【真題考點6】對期貨經營機構的要求
期貨經營機構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適當性培訓,提高相關崗位從業人員的適當性管理知識與技能,不斷提升
適當性執業規范水平。
【考查考點】第五章 期貨市場的行政監管>>第五節 期貨交易者保護>>投資者(交易者)適當性制度
【真題考點7】期貨公司擬免除首席風險官的職務
期貨公司擬免除首席風險官的職務,應當在作出決定前10個工作日將免職理由及其履行職責情況向公司住所地
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考查考點】第二章 期貨從業人員的守法要求>>第二節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任職備案P49-
P51
【真題考點8】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的監督管理
對經過整改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持續性經營規則要求的期貨公司,中國證監會應當自驗收完畢之
日起3日內解除對其采取的有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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