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期貨從業《期貨法律法規》數字考點匯總
2025年期貨法律法規數字考點匯總
1、關鍵詞:1年/1個交易日
【1年】
具有期貨等金融或者法律、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擔任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的,從事除期貨以外的其他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的年限可以放寬1年。
【1個交易日】
期貨交易所制定各上市期貨合約的每日最大價格波動幅度,即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成交價格不能高于或
低于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為基準的某一漲跌幅度,超過該范圍的報價將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2、關鍵詞:2年/2個工作日/2家/2人
【2年】
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2年內, 任何期貨公司不得任用該人員擔任董事、 監
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2個工作日】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并有效執行介紹業務的合規檢查制度。證券公司應當定期對介紹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
隔離等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營業部介紹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每半年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合規檢查報告。
發生重大事項的,證券公司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2家】
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最多可以在期貨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并不得在參股公司兼任董事、監
事之外的職務,但是在期貨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兼職的,不受前述限制。
獨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貨公司兼任獨立董事。
【2人】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者人數不少于二人,不得超過二百人。
3、關鍵詞:3年/3個月/3日/3次
【3年】
風險管理公司備案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的,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期貨公司分類評級不低于B類BBB級;
(2)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應當配備專職合規法務、交易、風控、結算等崗位,不同崗位人員不得互相兼
職;(3)風險管理公司開展個股場外衍生品業務的,期貨公司分類評級持續不低于A類AA級;風險管理公司實繳資
本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風險管理公司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時間達到3年以上(以公司向中國期貨業協會報送的月度
報告數據為準)且具有自主對沖交易能力;場外衍生品業務負責人具有場外衍生品業務3年以上從業經歷。
期貨交易所設理事會,每屆任期3年。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
【3個月】
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優于預警標準并連續保持3個月的, 風險預警期結束。
期貨公司設立境內分支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有關規定并有效執
行;(二)申請日前3個月符合風險監管指標標準;(三)符合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
定;(四)未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近1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
罰;(五)具有符合業務發展需要的分支機構設立方案和穩定的經營計劃;(六)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
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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