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三】執業規則
期貨從業人員應當遵守下列執業行為規范:
(一)誠實守信,恪盡職守,促進機構規范運作,維護期貨行業聲譽;
(二)以專業的技能,謹慎、勤勉盡責地為客戶提供服務,保守客戶的商業秘密,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三)向客戶提供專業服務時,充分揭示期貨交易風險,不得作出不當承諾或者保證;
(四)當自身利益或者相關方利益與客戶的利益發生沖突或者存在潛在利益沖突時,及時向客戶進行披露,并且堅持客戶合法利益優先的原則;
(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守法意識,抵制商業賄賂,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交易行為;
(六)不得為迎合客戶的不合理要求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所在機構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
(八)協會規定的其他執業行為規范。
期貨公司的期貨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進行虛假宣傳,誘騙客戶參與期貨交易;
(二)挪用客戶的期貨保證金或者其他資產;
(三)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的期貨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結算業務關系及由此獲得的結算信息損害非結算會員及其客戶的合法權益;
(二)代理客戶從事期貨交易;
(三)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期貨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
客戶的信息;
(二)代理客戶從事期貨交易;
(三)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