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 )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依當事人選擇的訴由確定管轄。
A.侵權
B.違規
C.違法
D.委托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依當事人選擇的訴由確定管轄。當事人既以違約又以侵權起訴的,以當事人起訴狀中在先的訴訟請求確定管轄。
(多選題)下列( )情形下,期貨公司董事會可以免除首席風險官的職務。
A.擅離職守,無故不履行職責或者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職責
B.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隱患知情不報、拖延報告或者作虛假報告
C.在期貨公司兼任除合規部門負責人以外的其他職務,或者從事可能影響其獨立履行職責的活動
D.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規定,首席風險官不得有下列行為:①擅離職守,無故不履行職責或者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職責;②在期貨公司兼任除合規部門負責人以外的其他職務,或者從事可能影響其獨立履行職責的活動;③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隱患知情不報、拖延報告或者作虛假報告;④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⑤濫用職權,干預期貨公司正常經營;⑥向與履職無關的第三方泄露期貨公司秘密或者客戶信息,損害期貨公司或者客戶的合法權益;⑦其他損害客戶和期貨公司合法權益的行為。首席風險官不能夠勝任工作,或者存在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期貨公司董事會可以免除首席風險官的職務。
(判斷題)期貨從業人員受到訓誡、公開譴責和暫停從業資格的紀律懲戒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專項后續職業培訓。 ( )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第四十三條規定,從業人員受到訓誡、公開譴責和暫停從業資格的紀律懲戒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專項后續職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