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術語(一):期貨基礎知識
1.【期貨(Futures)】
期貨一般指期貨合約,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
2.【期貨市場(FuturesMarket)】
期貨市場是指參與者買賣期貨合約的市場,這些合約規定在將來特定時間進行交割。目前大部分交易經電子系統撮合成交。
3.【現貨(CashCommodity)】
一般來說現貨是期貨合約中對應的標的產品,是實物商品或者指數。
4.【現貨市場(CashMarket)】
是指為直接買賣特定產品而進行交易的市場。現貨市場通常用于立即或者幾乎是立即需要交付的商品交易而區別于需要在將來時間交付的交易。也叫即期市場。
5.【期貨合約(FuturesContract)】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根據合約標的物的不同,期貨合約分為商品期貨合約和金融期貨合約。商品期貨合約的標的物包括農產品、工業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金融期貨合約的標的物包括有價證券、利率、匯率等金融產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
6.【股票價格指數期貨(StockIndexFutures)】
簡稱股指期貨,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的期貨合約。在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了未來交付基于股票指數價值的一定數量貨幣,進行現金交割,而不像其他期貨合約指定商品進行交割。這種期貨可以用于投資于未來股票市場的大勢(而不是少量幾只股票),或者對沖證券組合的系統性風險。
7.【標的(UnderlyingAsset)】
在衍生品中,標的就是基礎資產,是指當衍生品合約(如認沽或者認購期權)到期行權時必須交付的資產。標的一般包括農產品、能源、貴金屬等實物商品和股票、債券、貨幣等金融資產,也包括以實物商品或金融資產為基礎,或者按一定規則和方法編制的指數,包括股票指數、貨幣指數、商品指數等。
8.【合約乘數(ContractMultiple)】
在股指期貨中,其報價的指數值是貨幣化的,股指期貨報價的每一個點代表一定的貨幣金額,這個固定金額就是"合約乘數"。例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乘數定為300元/點。
9.【合約價值(ContractSize)】
合約價值,也叫合約規模,就是一張合約以貨幣表示的數值。例如,按照中金所的規定,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為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例如,滬深300指數期貨的合約乘數為300元/點,如果當時股指期貨報價為4000點,那么1手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價值為4000點×300元/點=1200000元。
10.【合約月份(ContractMonth)】
指期貨合約到期要交割的月份,即合約到期的月份。
11.【到期日(ExpirationDate)】
指的是期貨或者期權合約不再生效因而終止的日期。
12.【交割日(DeliveryDate)】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13.【交割月份(DeliveryMonth)】
見“合約月份”。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交易所對某種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14.【交割價(DeliveryPrice)】
指的是在期貨合約到期時交割相關商品或指數的價格。此價格由交易所或結算所確定。
15.【最小變動價位(MinimumPriceMovement)】
也叫最小的價格波動,指金融工具價格可變動的最小單位。
16.【雙向市場】
指投資者既可以先報出買價進行買入也可以先報出賣家進行賣出的市場。
17.【期權(Options)】
一方售予另一方一種權利,使買方有權(但無責任)以特定的價格在特定的時間內購買(買回)或出售(賣回)一種金融資產的合同。在這個固定日期之后,這個期權就不再存在。
18.【執行價格(ExercisePrice)】
又叫行權價格或者行使價,是期權合約中規定的期權持有者買或賣標的資產的價格。這個價格是買入期權持有者買入標的資產的價格,也是賣出期權持有者賣出標的資產的價格。對上市交易的期權,行權價就是敲定價格。
19.【認購期權(CallOption)】
買賣雙方之間的簽訂的一項合約,其中買方支付權利金獲得權利而不是義務以敲定價在到期日及之前來購買特定的期貨合約。買方獲得權利金有義務按照買方選擇行權的敲定價格交付或者出售期貨合約。
20.【認沽期權(PutOption)】
期權合同賦予持有者權利而不是義務在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來出售特定數量的標的證券。這與賦予持有者權利購買股票的認購期權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