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復習抓不住重點?跟著老師學習,提升效果好!233網校提供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教材精講班課程內部資料: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制度。購課后可觀看孫婧老師完整版精講班課程>>
【主講老師介紹】
孫婧老師,233網校2020年證券從業考試《保薦代表人》、期貨從業《法律法規》獨家網課簽約老師 ,12年金融從業培訓經驗,擁有證券、期貨、基金、證券分析師從業資格,外匯分析師,大學生金融交易大賽評委。曾就職于證券、期貨公司,熟悉各類金融產品及金融行業要求。教學過程中注重理論知識與實際工作應用的契合。
模塊二-機構管理
第10講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一)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1.總則
2.設立、變更與終止
3.組織機構
4.會員管理
5.基本業務規則
6.監督管理
7.法律責任
8.附則
第一章 總則
部門規章
2007年4月15日起實施
2017年12月7日修訂
一、規章目的
加強對期貨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明確期貨交易所職責
維護期貨市場秩序
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二、應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
本辦法所稱期貨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履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按照章程和交易規則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三、交易所的形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期貨交易所可以采取會員制或者公司制的組織形式。
四、直屬機關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期貨交易所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
【真題演練】
【多選】按照《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交易可以采取的組織形式包括( )。
A.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合伙
C.有限責任公司
D.會員制
【233網校答案】AD
【233網校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 期貨交易所可以采取會員制或者公司制的組織形式。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的注冊資本劃分為均等份額,由會員出資 認繳。公司制期貨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
第二章 設立、變更與終止
設立期貨交易所,由中國證監會審批。未經國務院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組織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
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應當標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貨交易所”字樣。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期貨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稱。
一、交易所職責(補充)
對《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的補充
(一)制定并實施期貨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
(二)發布市場信息;
(三)監管會員及其客戶、指定交割倉庫、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及期貨市場其他參與者的期貨業務;
(四)查處違規行為。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
提供交易的場所、設施和服務;設計合約,安排合約上市;組織并監督交易、結算和交割;為期貨交易提供集中履約擔保;對會員進行監督管理;
二、交易所設立申請文件
向證監會提交:
(一)申請書;
(二)章程和交易規則草案;
(三)期貨交易所的經營計劃;
(四)擬加入會員或者股東名單;
(五)理事會成員候選人或者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名單及簡歷;
(六)擬任用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簡歷;
(七)場地、設備、資金證明文件及情況說明;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交易所的章程(基本內容)
(一)設立目的和職責;
(二)名稱、住所和營業場所;
(三)注冊資本及其構成;
(四)營業期限;
(五)組織機構的組成、職責、任期和議事規則;
(六)管理人員的產生、任免及其職責;
(七)基本業務制度;
(八)風險準備金管理制度;
(九)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十)變更、終止的條件、程序及清算辦法;
(十一)章程修改程序;
(十二)需要在章程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補充)
(一)會員資格及其管理辦法;
(二)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會員的紀律處分。
四、交易所的交易規則
(一)期貨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度;
(二)風險管理制度和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
(三)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四)期貨交易信息的發布辦法;
(五)違規、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
(六)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
(七)需要在交易規則中載明的其他事項。
五、交易所的變更要求
期貨交易所變更名稱、注冊資本的,應當事前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六、交易所的合并與分立
期貨交易所的合并、分立或者變更組織形式,應當事前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七、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期貨交易所聯網交易的,應當于決定之日起10日內報告中國證監會。
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期貨交易所不得設立分所或者其他任何期貨交易場所。
八、交易所的解散與終止
解散原因: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會員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三)中國證監會決定關閉。
期貨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解散的,應當事前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期貨交易所因合并、分立或者解散而終止的,由中國證監會予以公告。
期貨交易所終止的,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應當事前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真題演練】
【單選】下列不屬于期貨交易所職責的是( )。
A.監督指定交割倉庫的期貨業務
B.發布市場信息
C.對保證金安全存管實施監控
D.制定并實施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
【233網校答案】C
【233網校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期貨交易所除履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外,還 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制定并實施期貨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二)發布市場信息;(三)監管會 員及其客戶、指定交割倉庫、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及期貨市場其他參與者的期貨業務;(四)查處違規行為。
【單選】發生以下( )情形的,期貨交易所應當解散。
A.中國期貨業協會請求解散
B.總經理決定解散
C.會員數量少于規定的最低數量
D.會員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233網校答案】D
【233網校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 限屆滿;(二)會員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三)中國證監會決定關閉。期貨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解散的,由中國證監會批準。
【單選】期貨交易所終止的,應當成立( )。
A.清理組
B.處理組
C.終止組
D.清算組
【233網校答案】D
【233網校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期貨交易所終止的,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 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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