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引入
小潘去某地旅游,當地的玉石資源很豐富,并且盛行一種叫“賭石”的活動,買家購買原石后自行剖切,自負損益。
小潘在商家小王的吆喝下花了2000元向他購買了一塊原石,切開后卻發現原來是商場估價上百萬元的極品玉石,小潘喜不自禁,小王捶胸頓足。
小王深覺不公,要求小王退還該玉石,否則就補交價款,二人爭吵起來。
大家認為,商家小王是否有權要求買家小潘退貨或者補償呢?
這就涉及到民法上的一個重要知識點:重大誤解。
二、構成要件
重大誤解具有以下兩個構成要件:
1. 表意人對合同內容發生具有交易上重要性的認識錯誤或標識錯誤:
①對法律行為性質的錯誤,如將買賣的要約當作贈予的要約予以承諾;
②對人的特征的錯誤,如年齡、性別、宗教信仰、政治立場等;
③對標的物的性質和數量的錯,如將出售1000箱啤酒的要約當作100箱予以承諾;
④誤傳、誤寫、誤說,如想要以3000元出售手機,誤說成300元。
2. 因為該錯誤,導致表意人表示出來的意思與其內心真實的意思不一致。
也就是說,表意人表達出來的意思是按照A內容發生法律效果,但表意人能夠證明其實施意思表示時,追求、希望的是按B內容發生法律效果,并且A與B存在不能忽略的重大差異。
例:小田想要以1980元出售自己的手機,向小紅發短信時,誤將1980元輸成了198元。
小紅不知道有誤,立即回復小田愿意按他的報價購買。因為小紅的有效承諾,小田與小紅成立了198元的買賣合同。
但小田是因為自己的誤輸才導致其內心真實意思(價款1980元)外在表達意思(198元)不一致,成立重大誤解,所以小田有權撤銷這份買賣合同。
三、排除適用
那么,關于重大誤解,有什么特殊規則呢?
小伙伴們需要注意兩點:
1. “狹義的動機錯誤”不屬于重大誤解。
小文在中介小吳那里購買了一套房子,他本以為地鐵會經過,結果住進去后才發現地鐵并不經過。小文的購買動機發生了錯誤,但這種錯誤不屬于重大誤解,所以小文無權以重大誤解為由撤銷房屋購買合同。
2. “典型風險”優先于重大誤解。
回到開頭的故事,小潘與小王的“賭石”,就是一種“典型風險”的行為。
對小王而言,他以為這塊原石是塊普通石頭而不是極品玉石,否則他就不會以2000元賣給小潘。
但是,“賭石這樣的活動,本身就存在著交易風險,有交易目的落空的可能性。小王與小潘之間可以認定為已經通過合同對典型交易風險作出了安排。
所以,雖然小王存在意思表示錯誤,但他無權以重大誤解為由要求小潘退貨或者補償。
/ 小結 /
構成要件
| 1.表意人對合同內容發生具有交易上重要性的認識錯誤或標識錯誤 |
2.因該錯誤導致表意人表示出來的意思與其內心真實的意思不一致 | |
排除規則
| 1.“狹義的動機錯誤”不屬于重大誤解 |
2.“典型風險”優先于重大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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