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農民的耕地相鄰,但因時間長久,兩地之間的界碑損壞,難以分清各自的耕地范圍,因而產生糾紛,向鎮土地管理部門尋求救濟,因鎮土地管理部門內處理該糾紛的人員與甲比較熟,因而在劃分兩家的地界時,有偏袒甲方的行為。乙若對鎮土地管理部門的行為不服( )
A.必須先向上一級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復議,只有對復議決定還不服時,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B.向上一級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復議,該復議決定為終局性裁決,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C.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只能提起民事訴訟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關鍵在于認定鎮土地管理部門的處理行為的性質。從題干信息可以獲知對該糾紛的處理是由鎮土地管理部門來劃分地界,借機偏袒甲方,是典型的借助行政權解決民事糾紛的行為;而不是在合法自愿基礎上進行的調解行為。故該行為非行政調解,乙對處理結果不服,應當走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糾紛解決途徑。又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鎮土地管理部門的處理行為不屬于行政復議前置的情形,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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