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則的因果關系
實行行為合法則(符合客觀規律必然)地造成了結果時,結果就是實行行為的危險的現實化,應當直接肯定因果關系,將結果歸屬于實行行為。
?。?)假定的因果關系。
(2)可替代的充分條件。
?。?)二重的因果關系(擇一的競合)。
?。?)重疊的因果關系。
2.條件關系與危險的現實化
合法則的因果關系難以判斷具體案件時,再運用條件關系的公式,判斷結果是否屬于實行行為的危險的現實化。
條件說公式:實行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著沒有前者就沒有后者的條件關系時,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在因果關系的發展進程中,如果介入了第三者的行為、被害人的行為或行為人的其他行為,則應通過考察介入情況的異常性大小、行為人的行為導致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大小、介入情況對結果發生的作用大小等,判斷前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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