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完第一次司法考試已經一月有余了,但我的印象仍然很深刻,現談一下我個人的幾點體會,以供大家交流體會:
第一卷的整體感受,比較難,考點偏、細,直接送分的題目不多,感覺難度比往年稍大。尤其是看到單選題變成了30道,真是嚇了一大跳,原來難度就大的多選卻變成了50道,這意味著無形中難度就加大了。我原本計劃40分單選至少要得到36分的,這回就算全對不過才30分,而且全對也是幾乎不可能的,心涼了一點,但還是振作精神認真答每一道題。提前半小時出了考場,回憶考題,心中真是猶如打翻了五味瓶一樣,什么感受都有。
現在總結一下各科目的感受:憲法題目偏難,而且考得不多,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我印象中好象一道也沒考,組織法、選舉法的題目卻都有幾道。我背的很多滾瓜爛熟的一分都沒有考上,比較偏的記憶不深的考的比較多,讓人難以琢磨;法理的題目數量多,尤其是多選,好象前5道都是,而且難度很大,出題點讓人難以理解,法理讓人覺得復習的再好也沒有什么用,因為這種理論很難理解,尤其是和現實生活聯系起來就更難了;經濟法題目很碎,盡管難度不大,但很難人考生復習得到,希望大家以后加強這方面的復習。我印象中消法、產品質量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土地、房地產、礦產資源、勞動法都有涉及,而且還考了拍賣法和招標投標法(一共是2分,還是3分著,我記不太清)。讓我遺憾的是,我只看了個人所得稅法,沒有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實施細則,那2分全答錯了。其實考的很簡單,都是書面上的,可是由于沒有看,都差一點點,但差一點也不行呀;國際私法難度不大,和往年一樣總是考轉致,好像連續三年都考了這題,不知道出題者怎么對轉致興趣這么濃。另外,還涉及沖突規范、先決問題、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聯系原則、國際常設仲裁機構等基本理論,其實難度都不大,只要用心看書基本上都可以答對;國際經濟法和往年差不多,考了一個通則2000術語,這是必須死記硬背的,考了平安險和水漬險的概念、承運人責任、倒簽提單的理解、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集成電路知識產權保護和世貿組織等知識點;國際法考題適中,海洋法的考題方式比較新鮮,分值相對較大。
另外、邊界界碑的保護、國際仲裁法院、外交官有無做證義務、外交人員的管轄豁免等??偵纤觯谝痪砜嫉膬热蓦y度不會太大,但卻多、細,涉及面非常廣,需要考生花很大功夫用心復習才可望獲得高分。
第二卷的整體感受,難度大,刑法、刑訴法題目多,行政法、行政訴訟法沒有想象的多,但每一道都很難,沒有向往年一樣白送分的題,都需要認真思考,而且很難答對!也許是我行政法復習的不是很充分的緣故吧,有點兒把我考蒙了!第一道刑法題就讓大家驚訝了一次,我覺得第一道與其說上刑法題,不如說是道語文題?!胺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單處罰金”這個法條到底怎么理解,相信我們很多人在書上都沒有學多,估計會有幾派觀點,所以,第一道題出的滿有意思的。相對來說,單選題的難度還是低很多的!我感覺多選題比不定項難度要大一些!
第三卷的最初感覺,非常簡單,尤其是最后二十分的帶有案例的不定項選擇,確切地說是相對前兩卷而言,我看很多發表言論的朋友都和我有一樣的體會。它考的是民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商法。以前與學友交流的時候聽別人說,民法博大精深,你復習準備的再好,也未必能拿高分,因為它在出題角度來講是深不可測。但,這次第三卷的相對簡單就像前兩卷難一樣有出人意料了一回。噢,還有一點,這回考前特意強調的擔保法和擔保法解釋在此次考試中并未怎么涉及,好象考得非常非常少,不知道是為什么。
第四卷的感覺也是簡單,我相信第四卷的平均成績一定會比往年有較大提高。它涉及的內容也比較全面,但考點卻讓人有點驚訝,似乎是涉及了一些平時我們不認為是重點的法條。例如:公司法那道題考了申請設立公司的時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行政法考了行政機關不履行判決、裁定的,法院可以采取什么樣的措施等。其實,這些都是非?;A的知識點,沒想到這次考試卻考到了。讓人覺得基礎知識也很重要,復習的時候是一點也不能拉呀!還有,前兩到都是刑法題,它打破了以往的出題方式,只說了一句:分析每個行為的性質。讓人乍一覺得不知從何說起!還考了刑事訴訟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內容,擔保法好象也沒怎么涉及。最后一道題是文書寫作題,我是寫的一塌糊涂,估計是得不了幾分,法院的文書格式我比較熟悉,檢察院的文書卻不知。考完試后,我看很多人都在說此題是偏向法、檢系統的,我也不得而知。
總之,這次感受給我的印象實在是太深刻了,考題至今還深深印在腦海中,真是讓我想忘也忘不了。真是遺憾沒有正確答案,我真的很想看看每道題的標準答案是什么,我很想知道自己對了什么,錯了什么。但我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這兩天在網上看到很多消息,說成績馬上就出來了,我感覺這次考試雖然前兩卷偏難一點,但后兩卷卻相對往年簡單得多,所以,應該說這次考試難度還是與往年持平的。許多考生都覺得今年難,可今年考生的整體成績卻很有可能高過往年!因為我相信很多人面對這次考試都下了苦工夫的!
最后,我想告誡大家我這回經過了刻苦用功的復習,竭盡全力參加了第一次司考以后才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我相信對所有考生都有用:參加司法考試不能有一點點僥幸心理,不付出巨大的努力,是不會有收獲的。我堅信付出與收獲成正比。也就是說,沒有經歷過全身心的投入,是不可能嘗到勝利的果實的,任何人,如果你沒有充分的準備,沒有必勝的信念,請不要報名,不要浪費時間、報名費,也不要去做大分母,因為,有的是真正刻苦用功的人在你的前面,他們付出比你多,收獲一定比你大。任何人都不要想不付出就取得成功,在司法考試面前是不可能的。謝謝!好了,讓我們期待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