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于2002年通過首次司法考試,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雖然成績不甚理想,但回想應考時,工作任務頗為繁重,考試前一周的周六、日尚在加班送達,有幸通過,也感欣慰。現將準備考試的幾點淺見簡略寫出,與大家交流。
筆者曾在政法院校接受四年教育,但切身體會到僅憑在學校的知識儲備就試圖通過司法考試難度極大,司法考試還是盡早著手為好。在當今社會,任何資格考試都需要有針對性的強化訓練。在實際部門工作的考生往往在時間上較緊張,難以抽出專門時間復習,一定要協調好工作與學習之間的關系。如何安排時間應因人而異,但筆者個人的心得,一是要注重日常學習,二是必須保證一段沖刺時間。
法條記憶與教材閱讀二者重要性不分軒輊。歷覽以往律考,涉及法條的題目占了相當比例,有的是法條內容的簡單再現,有的是就法條的規定設置情境。律考歷來側重于實務,側重于對考生關于現有法律了解掌握程度的考查,法條在考試準備中十分值得重視。司法考試在一定程度上秉承了這一傳統,但又有新情況出現。比如司法考試的第一卷有關法理、法律職業道德、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的內容在法律條文上少有體現。欲答好這部分題目,必須對相應的法學理論有所了解。考生應認識到理論方面的考查已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進而細致地閱讀相關教材,理解相關內容。
正確處理做題與讀教材、法條的關系。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對于司法考試要有基本了解,需要對司法考試題做一番用心研究。筆者建議應考者認真做一遍2002年的司法考試題及近兩年的律考題。切忌以功利的心態去做題,認為考過的題不會再出現而心不在焉。即使考過的題不會再出,做題過程也是揣摩出題策略、角度,了解出題難度的過程,同時也是啟發自身,為看書指明方向與著力點的過程。應考前,許多人要做大量的模擬題,而題海無涯,絕不可沉溺其中。市面上有很多司法考試模擬題、練習題,良莠不齊。就筆者來看,即便是質量較好的模擬題,在難度與深度上也也難與正式考試相提并論。因此,筆者建議做題之目的是鞏固知識,加深記憶,不應太過迷信模擬題。筆者不反對以模擬題來測試水平,但實踐中筆者更多是以模擬題來學習知識而非考評自己。所以筆者做題方式不似通常一樣逐套做題,而是分類做題。比如十套模擬題,連續做第一卷,做完后,相關內容感覺有明顯強化提高。筆者始終堅持做題為輔,以教材、法條為本。
注重日常積累。司法考試體系龐大,內容繁雜,考查理論分析能力的題目不斷增多。在平時準備考試時切忌就題論題,最好經常對某一方面知識進行歸納。筆者在閱讀教材、法條過程中,意識到一些問題都在筆記本上總結一下。例如可以從輕、減輕、免除刑事處罰的各種情形;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機關、備案機關;專利強制許可制度中的申請人、條件、后果,等等。而這些內容別人是不會替考生總結的。考生只能自力更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隨著積累的知識點滴匯成不舍晝夜的水流,沖過司考的堤壩亦為時不遠了。
臨場鎮靜發揮,妙用答題技巧。例如2002年司法考試四卷中有一道關于是民事爭議還是行政爭議的案例分析題。該題取材于現實中發生過的案例,但許多考生面對設問舉棋不定。然而分析整張卷面,除此題外再未有一道題涉及行政法內容,故從技巧上也應認定本案例應為行政爭議。司考出題雖嚴謹,但未必面面俱到,無懈可擊,考試技巧可于有限時間內幫助考生尋找答案。當然,寄托于憑小聰明而過關終非正途。
在人民法院工作的考生既有案牘勞形,又需挑燈夜讀,確實要付出更多努力。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只要具備平和的心態、進取的精神、得當的方法,相信大家會邁過司法考試的門檻,實現從事神圣法律職業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