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考生要把握一門部門法的知識體系,只有通過閱讀輔導用書才可以做到。閱讀一定要注意幾點:一、疏理完善好部門法知識體系。二、讀出部門法的知識點,也就是讀出重點、難點、考點。三、把書讀薄,如果第二遍閱讀的閱讀量只是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這樣的考生屬于會閱讀的,也是把書讀薄了。四、閱讀的另一個作用是幫助考生理解知識點,只有在理解基礎上的閱讀或者閱讀中理解了相關的知識點、樹立了法學知識體系,才達到了閱讀的目的。五、理解性的閱讀給記憶打下了很好的基礎,記憶的基礎是閱讀和理解。無論是閱讀、理解、記憶都是為應試能力提高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記憶是備考的中級階段 備考中、后期要格外強調 來源:考試大
要想通過司法考試,不記憶肯定是不行的,關于記憶的方法很多,年輕的考生更多的是在閱讀過程中就已經記憶了大部分內容,因為現代科學已經證明人的視覺是有思維能力的,即所謂的視覺思維,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一目十行、過目不忘,在備考的中后期,年輕考生在記憶方面下功夫似乎比較少,但效果遠遠好于大齡考生。大齡考生更多的是在理解基礎上記憶,答題時印象變得比較模糊、似是而非。我建議凡是有志于通過今年司法考試的大齡考生,要抽出大量的時間進行記憶,記憶是建立在閱讀和理解基礎上的,閱讀與記憶二者在備考中后階段更要強化如何記得準確,因為許多簡單的題目都是依靠準確記憶的重點、難點、考點等知識點才能準確做出來,如果大齡考生在這部分記憶性題目上丟了分數,很難在卷面上得到彌補,記憶知識點是閱讀與應試能力提高的中間環節,是核心的銜接環節。沒有準確、充分、有效地記憶知識點,應試能力一般是無提高可言的,就是所謂的“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真題演練是備考的高級階段 應試能力決定考生命運
我之所以提倡做歷年真題,首先,目前沒有任何習題集的水準能夠接近歷年真題,有的相去甚遠。做這樣的練習題對應試能力提高沒有作用,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周光權教授在課堂出的題目和司法考試的刑法題目難度基本一致,甚至超過了司法考試題目的難度。來源:考試大
其次,歷年真題題目難易程度搭配非常合理,符合司法考試的題目難易規律。考生在開始閱讀輔導書時就可以把容易的題目加以練習。在備考中期做歷年真題當中不容易的、偏難的題目,以使自己的備考符合司法考試試卷水準的要求。
目前參與到司法考試培訓的老師都不是司法考試出題的老師,老師的輔導會和今年的試題有一定脫節,命題人目前出題給考生的感覺都是筆走偏鋒、側出旁門,而司法考試培訓老師多年形成了自己輔導的模式,不是很容易跟得上司法考試應試所要求的變化,目前能達到司法考試應試狀態講解的為數不多,中國政法大學楊帆教授和清華法學院周光權教授的輔導屬于對考試幫助非常大的、應試型講解。
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 落腳點在歷年試題的訓練 來源:考試大
有一定自學能力或學習能力的考生一般來講基本可以把閱讀、記憶、歷年真題演練結合好,問題比較多的情況是大部分考生過分地依賴閱讀,比較有代表的是完整的、樂此不疲的一個部門法一個部門法地閱讀,更有甚者輔導書讀了幾遍,當然,這樣做有利于梳理法學知識體系,明確重點、難點、考點,對記憶有一定的幫助,但是對應試能力提高作用不大,而且輔導用書怎么讀也只是進入到了記憶、理解的層面,不做歷年真題,考生很難帶著問題去閱讀,最終整體備考行為形成了頭重腳輕的狀況。每個考生都要記住備考核心的落腳點是應試能力,沒有任何一個考生是靠閱讀而通過司法考試的。就目前司法考試要求的水準而言,閱讀后的記憶和歷年真題演練才是最重要的。備考的目的是應試能力的提高,要提高應試能力只有接受記憶和歷年真題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