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題歷史回顧: 2004年85分,2005年75分,2006年82分,2007年80分
08司考預測:遵循常規應80分左右。
1、刑法解釋(1分):
字面、擴大、縮小、類推解釋。
2、基本原則(2分):
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3條;罪刑相適應原則,《刑法》第5條。
3、刑法的適用范圍(2分):
空間效力(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和普遍管轄),時間效力?!缎谭ā返?—9條。
4、刑法的溯及力(1分):
《刑法》12條。
5、犯罪主體(4分):
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身份對定罪量刑的作用,《刑法》第93、305、382、388條等;單位能否成為某些犯罪的犯罪主體,《刑法》第30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1---3條。
6、犯罪構成的主觀方面(2分):
《刑法》第14—16條。
7、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1分)
8、結合具體罪名的??键c(3分):
認識錯誤;因果關系;不作為犯罪、持有型犯罪的認定。
9、結果加重犯(1分):
《刑法》第237、246、248、261條。
10、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1分):
掌握違法性錯誤類型(直接的禁止的錯誤、間接的禁止的錯誤、涵攝的錯誤、有效性錯誤);違法性的錯誤與事實錯誤的界限;違法的錯誤的回避可能性的判斷。
11、期待可能性的錯誤(1分):
掌握期待可能性的判斷標準;一般情況,具有刑事責任的人,基于故意、過失,實施某一違法行為,通常認為存在期待可能性。
12、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1分):
掌握其判斷及區別?!缎谭ā返?0、21條。
13、被害人承諾和自救行為(1分):
掌握其成立的條件。考試大(www.Examda。com)
14、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2--4分):
預備、未遂和中止。《刑法》第22—24條。
15、共同犯罪(4分):
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實施過限、部分未完成形態和定罪,《刑法》第24、25條;各共同犯罪人的分工與地位、處罰原則,《刑法》第26—29條;間接正犯、教唆犯和首要分子的認定 共同犯罪的法律規定與共同犯罪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