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試又到了報名的時間。一時間,有人歡喜,有人悲嘆,有人歡歌,有人低泣。司法考試在一年之內已經不知是第幾次成了大眾的關注的關鍵詞。對司法考試,大家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爭論不休。在此,筆者作為司考的經歷者,我想談談我自己的看法。
首先,從司考考察的內容看。從每年的司法考試大綱看,整個考試包含很廣,涉獵社會法治的方方面面,林林總總,作為全國性的法律人才選拔考試來講,不可謂不全。但是,每類法律的出題比例的劃分,給應試主義者提供了不少可鉆的空子。“重點法條重點看,一般法條簡單看,生僻法條不用看”,相信這是不少通過司考后總結出來的絕佳經驗。
其次,從司考考察的形式看。司考試題難度接近法律碩士考試,真正的法律科班人才考司考并不能得高分,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每年的司考狀元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口可以得出。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用考司考的思維來考司法考試”這是不少金牌司考輔導專家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這種思維是什么呢,我個人這樣認為:就是不能用學理的考究來質證的思維,經不起嚴格推敲的思維。在這種思維形態下選拔出的人才,你能保證公正司法嗎?考試大編輯整理
再者,從司考目前的通過率看。我不知道今年司考的通過率是多少,但是根據上幾年的通過率形式估計不會有太大的改變。10%以上的通過率,說明了什么?中國人整體的法商的增長,還是法律執業者高水平?我不否認,在全面建設法治中國的當今,普法工作任重道遠。但是,司法考試畢竟是選拔人才的考試,是一個能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的認證,他的工作性質關切人的財產,甚至生命,我們沒有必要拿普法考試的標準去海選。如果堅持這樣,勢必會造成法律執業者隊伍的過多、過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