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司法考試真題難度和司考通過率
從目前的消息分析,2010年司考通過率為23.5%,略高于2009年的22.14%。下圖是制作的自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試以來的通過率,2010年報考人數和通過率第一次發生逆轉。原因是綜合性,如各個高校對法學這個熱門專業的盲目擴張,卻由于師資等因素不能培養出“合格”的畢業生,讓畢業生在司考這個關卡遇上強敵,所以導致了通過率的下降。
法律教育網整理制作(版權所有,轉載須注明)
從2010年真題的整體難度分析,司法考試已經走過了9個春秋了,其基本格局和考試風格都已然定型,與2009年相比,除了一些新的法規加入外,2010年考試的內在實質并沒有變化。司法考試三大鐵律:“重者恒重”、“新者恒考”和“綜合創新”并沒有改變,只是10年在考查方式上的更加強調實務性、綜合性,同時,理論化色彩依然不斷增加。司法考試命題人既不可能拋開已有的命題規律,又不愿完全臣服既有的規范,于是我們一方面看到考點分布合理、命題重點突出,另一方面也看到了超綱試題出現、不少新增考點被躲避,當然還有少不了的偏、難、怪題。2010年司考,除了卷四的刑訴題略有爭議外,民法、民訴和刑訴的難度還是保持著原狀。刑法的“四階段”和“三層次”的理論之爭在2010年塵埃落定,刑法的考查難度再次回歸,一些基本的有爭議的總則方面的知識雖表面上被弱化,而事實上在刑法分則中進行了隱晦考查,2010年卷一中的內容還是保持“重者恒重”,卷一突破100分依然是有希望的!面向變化多端的2011年司考,2010年司考的布局和難度值得關注!
二、2010年司考分值分布和三大鐵律
2010年整個試卷的分值是600分,A證及格線按照慣例也是360分。由于2010年司考大綱的結構小幅調整,具體科目的分值則有一些變化:
2010年各個學科的具體分布如下:
科目 |
2009分值 |
2010年 |
2011年預計 |
理論法學(含法治理念) |
23+23+10+5+20+25=106分 |
91+25=106 |
保持不變 |
經濟法 |
35分 |
35 |
保持不變 |
三國法 |
12+15+17=44分 |
12+15+17=44 |
保持不變 |
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
10分 |
10 |
保持不變 |
刑法 |
58+22=80分 |
80 |
保持不變 |
刑事訴訟法 |
52+21=73分 |
73 |
保持不變 |
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 |
40+20=60分 |
40 |
略有改變 |
民法(含知識產權法) |
57+11+22=90分 |
90 |
保持不變 |
民事訴訟法(含仲裁法) |
46+20=66分 |
66 |
保持不變 |
商法 |
36分 |
56 |
略有改變 |
從以上分值來看,2010年司考依然是“重者恒重”的。傳統的重點突出學科,如民法、民訴、刑法、刑訴,其命題重點都非常突出,考查生僻知識點的題目很少出現。如理論法學部分,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學、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整體上看內容瑣碎,但就每一個學科而言,重點還是比較突出的,法理學和憲法學尤其如此。通過分析來看,2010年變化最大是商經部分。商法試題都是考查重要考點,沒有偏題。經濟法試題,就具體考點來看應該說也不算偏門,同時,2009年各個小法之間的分值分布合乎邏輯,對重點問題進行了集中的考查。但是,商法案例的橫空出世,也為2011年分值分布帶來了一絲訊息。
“新增必考”,涉及新增法律法規和大綱中新增的理論考點,在2010年試題中得到了全面證明。從理論法學中唯一增加的“法律規則與語言”到法制史中唯一的“謀殺和故殺”,到讓人大跌眼鏡,號稱本年司法考試最簡單一題的司法制度中檢察官的要求中把“嚴明”改為“文明”,這些理論考點的考查力度都很大。至于新增法規,如經濟法的《城鄉規劃法》、《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侵權責任法》等都進行了考查,而且對新增考點的考查往往比較簡單,只需掌握法條的規定即可。
社會熱點方面,比如經濟法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問題進行的考查,就體現在金融危機背景下如何對銀行業進行監管,以預防和應對金融危機的問題等都得到了命題人的青睞。
三、2011年司考趨勢預測
從宏觀環境上分析,2011年司考的人數會保持穩定,略有下降,但是,司考真題的難度會有所上升,并且實際的通過率會有所下降。
從微觀試題上分析,2011年司考將會體現考查角度上的“客觀題主觀化”和知識儲備上“法條理論化”的趨勢。具體如下:
更注重考查靈活運用能力。此屆前三卷的命題加大了“客觀題主觀化”的命題力度,絕大多數試題(尤以卷二、卷三為要),盡量以小案例(實例)的形式出現,以考查考生運用相關法條、法理來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力避“客觀題客觀化”的命題方式。“客觀題主觀化”代表了以后的命題發展方向。
加大對法學理論素養的考查。這一點不僅直接體現在卷四論述題的繼續存在加強,也體現在卷一、卷二、卷三關于刑法、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部門法學的一部分試題上,這些試題往往并無直接的法條依據,而需要嫻熟運用各個部門法的基本法學理論予以解答。
注重往屆試題的復習。這是一貫強調的,也是網校成功之處之一。由于司考考查知識點重復率相當高,這種復習方式與策略的功用是不言自明的。可以預見,此類情形會在以后的司考命題中繼續上演。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因此,每到分析真題、預測未來的時候,總有人在暗自慶幸,慶幸自己掌握了司考考查的三個鐵律:重者恒重、新增必考和綜合創新,在復習思路和復習策略上有所調整,從而實現了夢想,也總有人在后悔中抱怨,抱怨2010年司考的題目質量太差,但是背后的卻是,難題和偏題只是考生到600分的障礙,而不是360分的絆腳石,因此,只要認真總結真題中的經驗,才能真正提升自己,從而為2011年通關打下基礎。
以上的分析希望對2011年考生有借鑒作用,希望助考生一臂之力!預祝大家2011年凱旋!
相關推薦: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