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公司名稱】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法理分析:
1.公司的名稱。公司名稱必須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質,即其名稱中必須含有“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樣。而非公司的組織不得含有“公司”字樣。
2.公司的住所。(1)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住所只能有一個。(2)住所的法律效用主要有:①確定公司的訴訟管轄地(《民事訴訟法》第22~31條);②確定公司的受送達地點(《民事訴訟法》第79條);③確定合同履行地(《民法通則》第88條);④確定公司的登記機關(《公司登記條例》第4~8條)。
【重點法條】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第十一條【公司章程的效力】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法理分析:
公司章程對下列主體有約束力:公司、公司機關組成人員(股東、董事、監事)、高管人員。
【重點法條】
第十二條【公司經營范圍】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采集者退散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公司轉投資】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法理分析:
1.變化:新法刪去了公司對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凈資產一定比例的限制,只要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對外投資或擔保數額的限制即可。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2.理由:公司對外投資屬于公司的經營自主權,應由公司章程規定,法律沒必要也不應該對公司對外投資比例進行限制。另外,除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應當允許公司向其他非公司制的企業投資。
3.思考:公司可不可以投資合伙企業?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關聯法條】
《合伙企業法》第2條第1款: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第3條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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