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賠款準備金”,指在每一財務年度決算以前,保險人對已經索賠尚未賠付的保險賠償或給付,或者已經發生保險事故,尚未索賠的保險賠款或給付所提存的資金準備。
提存足夠未決賠款尊被金,關系到保險人的賠付能力,也與廣大被保險人利益密切相關。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以及一年期的人身保險業務均應提存未決賠款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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