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劓殄
商朝的一種刑罰。劓 ,割也,斷也;殄,絕也。即斬盡殺絕,把犯罪者連同其子孫后代都斬盡殺絕。
注意:不能與奴隸制五刑中的劓混淆。
2. 炮烙
商朝的酷刑。即在銅柱上加上油脂,銅柱下燃起木炭,令有罪者在柱上走,因銅柱既滑又熱,可使有罪者從銅柱上掉下,落人木炭中燒死。相傳商紂王是為了博妲己一笑而使用此刑罰手段處罰罪犯。
3. 醢
商紂王時的一種酷刑,即把人剁成肉醬。
相傳在商朝末期,九侯有一個漂亮的女兒,“入之紂”,但九侯的女兒不喜淫,紂王發怒,就把九侯的女兒殺了。九侯因此受牽連,被紂王處以死刑,行刑后被剁成肉醬。
4.脯
商紂王時的一種酷刑,即把人殺死晾成肉干。
在商朝末期,商紂王醢九侯之后,鄂侯因對九侯案不滿而與紂王發生爭辯,被紂王處以死刑,行刑后曬成肉干。
5.坐嘉石
西周的刑罰,指對于有罪過但尚不夠判處徒刑的人,要給他們戴上刑具,強迫他們在官府門外左側的嘉石(文石也,上刻嘉言,欲獄囚見之而悔悟也)旁坐一定的時間反省自
己的罪過,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監督他們服一定期限的勞役。坐嘉石的時間及服勞役的期限,根據罪犯罪過輕重而有所不同。勞役期滿,罪犯由其居住地的負責人擔保,即可被釋放回家。坐嘉石類似于近世的拘役。
6.質劑
西周時出現的買賣契約,《周禮?天官?小宰》“聽買賣以質劑”。據鄭玄注釋,把兩份買賣的內容寫在一片竹簡上,然后一分為二,買賣雙方各執一半,半而字全。這種竹簡
分為兩種,長的叫質,短的叫劑;大買賣,如買賣奴隸或牛馬等用長券,即用質;小買賣,如買賣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劑。
7.傅別
西周時出現的借貸契約?!吨芏Y?天官?小宰 》:“聽稱責以傅別”。稱責指借貸,傅別即契約。傅別的形式與質劑有所不同,傅別是在一片簡犢上只寫一份借貸的內容、然后從中央剖開,債權人和債務人各執一半,櫝上的字為半文。
注意:在西周時期,民事案件的書狀也叫“傅別”。
8.禹刑
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隸制刑法的總稱。據古書記載,夏朝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刑法和軍法。刑法又包括刑名、罪名和一些刑事政策原則。
注意:禹刑雖然是以禹來命名的,但它并不是大禹所做,而是夏朝統治者為了追述他們的祖先而以禹命名的。其具體內容不詳。
9.湯刑
以湯命名的商朝奴隸制刑法的總稱?!蹲髠?,昭公六年》:“商有亂政,而作湯刑。”
注意:湯刑雖然是以湯來命名的,但它并不是商湯所做,同樣是商朝統治者為了追述他們的祖先而以湯命名的。其具體內容不詳。
9.九刑
西周實行的九種刑罰,即墨、劓、刖、宮、大辟、流、贖、鞭、撲。
注意:考試時,要區別《九刑》。
10.奴隸制五刑
即黥(墨)、劓、刖、宮、大辟。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額上刻辭后涂以墨;劓刑是割鼻;刖刑即斷足;宮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閉的刑罰;大辟即死刑。
11.《呂刑》
西周時呂侯受周穆王之命而作的有關贖刑的刑書。
注意:它參考了夏朝的贖刑,所以最早規定贖刑制度的是在夏朝。
12.竹刑
春秋時期鄭國的鄧析在竹簡上所著的刑書。竹刑原是鄧析私人所編,本無法律效力,后被鄭國采用,才產生了法律效力。竹刑比刑鼎便于攜帶和流傳,是新興地主階級對法律制度改革的又一成果。
13.殺越人于貨
西周的罪名,即殺人而取其貨,類似于近世的搶劫殺人罪。
14.六禮
中國古代的六道結婚程序,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納采指男家請媒人去女家提親,女家答應議婚后,男家備禮前去求婚。
問名指男家請媒人額外內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納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備禮通知女家,決定紡結婚姻。
納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禮,又叫納市。
請期指男家選定婚期,備禮告訴女家,求其同意。
親迎指新郎親自去女家迎娶。
六禮始于奴隸社會,對后世影響很大,是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相結合的體現,并充滿濃厚的迷信色彩。
15.明德慎罰
西周的刑事政策,意思是發揚德教,謹慎刑罰。這個思想最早由周公旦提出,他認為商朝最終滅亡的原因是商紂王不務德,不能得到上天的支持。西周統治者一定要承天命、順民意,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才能奉天成運。
注意:西周雖然提出明德慎罰的思想,但并未完全拋棄神權法,因為統治者加強自身修養的目的是“以德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