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突規范本身的相關制度和相關概念:
第一,沖突規范的結構
第二,沖突規范的類型
準據法的基本含義:準據法是被沖突規范援引的法;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實體法;結合具體案情才能確定的法。
人際法律沖突和時際法律沖突
不同的種族、民族、宗教、部落、階級成員,針對不同的人適用不同的法律稱為人際法律沖突。
時際法律沖突產生的三種形態:本國的沖突規范發生了新舊變化;本國沖突規范未變但援引的外國法發生了變化;沖突規范和外國法律本身都沒有變化,但是本國的當事人關于他的有關連結點發生變化。
適用沖突規范有關的制度
第一,識別:含義;識別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定性,一是解釋;識別的依據。
第二,反致:反致的類型;反致的產生原因;
第三,外國法的查明:查明方式;
第四,公共秩序保留:基本概念;
第五,法律規避:
第五章 國際民商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物權、債權、商事關系、家庭、婚姻、繼承。
有關程序法在仲裁問題上有兩大程序:一是國際商事仲裁,一是國際民事訴訟。在仲裁問題上絕大部分的考點都跟仲裁法是相一致的。
第六章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第七章 區際法律問題
中國區際司法協助:最高人民法院對涉港、澳、臺有關判決承認執行文書送達、調查取證這樣一些問題的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