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刑法《時效》試題及答案
攻克考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題!從備考到考試都離不開做題,考前刻意訓練自己的做題思路和做題時間,做好充分的準備,考場上才能得心應手。一起來完成今日的刷題打卡吧:
1、1997年6月23日,甲故意傷害張某至重傷,一直未被發現:2010年5月7日他再次傷害王某,致王某輕傷。關于甲傷害張某行為的追訴截止時間,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2007年6月23日
B.2025年5月7日
C.2012年6月23日
D.2015年5月7日
2、1996年7月12日,李某(男,18歲)和不滿14周歲的幼女趙某發生性關系:2008年12月10日,李某又和楊某打架,致楊某輕傷。2014年9月17日,公安機關將李某抓獲,2015年3月18日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李某應以下列哪一罪名追訴?(??)
A.強奸罪
B.故意傷害罪
C.強奸罪與故意傷害罪
D.均已過時效期間,不得追訴
3、對于連續犯或繼續犯追訴期限的起算,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從實施犯罪預備行為時起算
B.從著手實行犯罪時起算
C.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D.從犯罪行為既遂時起算
4、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甲以威脅、毆打的方式強迫張某等人在自己承包的農場里勞動,甲犯強迫勞動罪的追訴期限從張某等人被強迫勞動之日起開始計算
B.乙毆打王某至重傷,乙犯故意傷害罪的追訴期限從鑒定結果證明王某被傷至重傷之日起開始計算
C.丙在李某的住處安裝一枚定時炸彈,定時為3天后爆炸,丙犯爆炸罪的追訴期限從安裝炸彈完畢之日開始計算
D.丁綁架趙某后,向趙某的家人勒索贖金,丁犯綁架罪的追訴期限從趙某被綁架之日起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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