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接案的注意事項
(1)決定是否需要緊急介入社會工作者要謹記,并非每個案例都是從接案開始的,遇到緊急情況(如自殺、性暴力問題)時,就需要社會工作者直接進入干預程序。社會工作者要辨別服務對象問題的迫切性和嚴重程度,從而決定何時和如何開始工作。
(2)權(quán)衡是否有能力處理問題服務對象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接案面談提供了機會,使社會工作者通過與服務對象的溝通交流來了解他們的需要,權(quán)衡是否有足夠能力提供服務對象所需服務。
(3)決定問題的優(yōu)先次序很多時候服務對象的問題不只是一個,故需要協(xié)助他們理出問題的輕重緩急,以便能及時滿足他們的需要,同時使服務能有效果。社會工作者需要與服務對象共同決定優(yōu)先次序。
(4)保證服務對象所要求的服務符合服務機構(gòu)的工作范圍社會工作者要保證滿足服務對象需要,不因機構(gòu)和社會工作者的原因阻礙和延遲服務對象需要的滿足,致使問題延續(xù)或者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