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第二節 婦女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婦女的婚姻和家庭工作:
(一)婚姻和家庭關系調試
1.家庭工作的視角和原則
尊重家庭和婚姻形式的多樣性、重新調整家庭權力、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協調和平衡、父母親責任同樣重要、社會應提供必要的資源和服務
2.夫妻關系的調適:避免忽視丈夫改變的重要性
3.婆媳關系的調適:包容和相互理解、將心比心,建立平等尊重關系
4.親子關系:教育責任歸因于母親,缺乏社會資源支持
(二)針對單親母親家庭的服務
對單親母親家庭的介入
主要問題:單親子女教育難、貧困化、就業、再婚難、對單親母親的歧視偏見、缺乏社會保障
介入原則
單親家庭是一種現實存在,是正常的家庭形式
單親母親問題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社會福利不足、社會歧視等造成
尊重單親母親應對問題的能力和智慧
二、針對傷害婦女行為的干預:
(一)針對婦女的婚姻暴力
1.婚姻暴力的概念
2.婚姻暴力的特征:低自尊、暴力循環論、暴力正常化
(二)拐賣婦女
1.以出賣問目的,涉及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等行為
2.對被拐賣婦女造成的危害
3.介入策略:修改和完善相應的法律;在政府層面、社會層面、社區層面、家庭及以及個人層面開展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活動,進行綜合治理
(三)針對婦女暴力的干預原則和策略
1.干預原則
2.干預策略
促進相關立法及法律完善,建立救助機制,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開展反對針對婦女暴力的綜合干預行動,多機構合作的服務
建立受暴婦女支持小組,成員發展意識、建立干預機制
為受暴婦女提供各種形式的服務,心理輔導、咨詢,個案輔導等
三、對流動婦女和留守婦女的工作:
(一)為流動婦女群體提供的服務
國家層面,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讓她們平等享受社會保障資源
社區層面,針對需求開展服務,鼓勵參加社區公益活動,進行職業培訓拓寬就業渠道,為孩子辦夏令營等減少負擔
個人層面,建立支持小組,建立互助關系系統,增強維護權利力量,提供就業咨詢和心理輔導
(二)為留守婦女提供的服務
政策方面關注農業女性化帶來的農業問題
提升農業技術的培訓,提高其農業技術水平
用政策和資源改善留守婦女的精神生活,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
減輕生活負擔,增加資源以減少他們的壓力和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