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級社會工作實務第六章重要考點:殘疾人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1.發展本土視野下的殘疾人社會工作服務
第一,確立新理念,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建構新型殘疾人社會工作,正確處理多元要素之間的關系,賦予組織合法性。第二,實現機制創新,構建網格化的服務模式。第三,加強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第四,構建全社會“友善”的殘疾人價值觀,營造“友善殘疾”文化。
2.構建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
1988年以來國務院相繼批準實施了發展殘疾事業的“六個”五年工作規劃;2008年政府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3.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
(1)教育康復:
①對殘疾人群體的教育康復:一是開展人與環境互動的教育;二是針對不同殘疾提供差異化的“補償性”功能的訓練。
②針對殘疾父母或監護人、家庭等的工作。
③針對社會組織、殘疾人服務組織和各類愛心人士的工作。
(2)職業康復:指通過一系列措施,穩定且合理地解決殘疾人的就業問題。
①主要內容。(6項)
②流程:職業咨詢、職業評估、職業培訓、就業指導。
(3)社區康復:依托于城鄉社區,充分利用各種社區資源(包括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社區居民、殘疾人及其家庭等),在醫療、職業、教育和社會等康復領域為殘疾人提供方便、經濟、有效和可行的“全面康復”服務,促進殘疾人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重塑自我,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建構“親和性”的殘疾人社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