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兒童的需要:
獲得基本生活照顧的需要、獲得健康照顧的需要、獲得良好家庭生活的需要、滿足學習的需要、滿足休閑和娛樂的需要、擁有社會生活能力的需要、獲得良好心理發展的需要、免于被剝削傷害的需要。
二、兒童的問題:
1、環境對兒童的傷害
貧窮問題、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兒童營養問題、童工現象
2、兒童發展障礙
學習壓力和智力發展問題、代際沖突帶來的兒童發展障礙、兒童在同伴交往中的困惑、兒童道德發展中的問題、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情境中的兒童問題。
三、兒童社會工作的特點
1、兒童社會工作是一個科學的專業體系
對象是所有兒童及所有方面的問題;目的是激發兒童自我發展、自我成長的潛能;需要運用專業的手段
2、兒童社會工作具有積極的社會功能
促進兒童發展的功能;促進社會安全與發展的功能
3、兒童社會工作具備堅實的社會基礎 專業價值,
兒童福利及兒童福利政策是堅實社會基礎;科學進步的兒童觀是兒童社會工作的倫理基礎;兒童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尊重主體、接納、自決、個別化、正面引導、一致性)
4、兒童社會工作依據科學的兒童發展理論
生物學方面的理論、心理學方面的理論、社會學方面的理論
四、微觀的兒童社會工作
對生活境遇不良的兒童的救助;對孤兒、棄兒的救助;殘疾兒童的康復和教育;對行為偏差兒童的矯治;對青春前期兒童的輔導
五、兒童社會工作的主要方法
1、兒童個案工作的方法:個別談話;咨詢服務
2、兒童小組工作
3、兒童社區工作
六、未成年人的社會政策:
《未成年保護法》2007年正式實施。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權和參與權。國家有責任根據未成年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保障人的僉權益不受侵犯?!额A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養法》(1998年通過,1999年開始實施)收養條件:一是無子女;二是年滿30周歲;三是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四是未患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荚嚧笫占?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