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的學習都是對自己的一次投資,未來的你一定會感謝現在堅持學習的自己,考證通關,只是時間問題。《中級法規》第十四章的預習考點,一起來學習吧!
考點:社會保險基金與征繳
1、社會保險基金
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于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2、社會保險費征繳
我國的社會保險費征繳采取自行申報制度。
1)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15 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 30 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2)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3)社會保險費征繳
①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則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 110% 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無雇工的個體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②社會保險繳費的基數分為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和勞動者個人的繳費基數。其中,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是工資總額。受雇勞動者的繳費基數一般為上個月實際工資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③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2024年真題示例:
1、根據《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按照該用人單位上月繳費額的( )確定應當繳納數額。
A.110%
B.100%
C.120%
D.150%
2、根據《社會保險法》說法正確的是( )。
A.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 45 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B.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 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C.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
D.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社會保險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A選項錯誤,在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方面,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D選項錯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C選項錯誤,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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