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湖南考區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考區承接能力統籌設置考點。具體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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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社會工作者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0月16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10月17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14:00-17:00 |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
2021年湖南社會工作者考試方式
(一)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3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高級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1個科目。
考慮到本專業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殘疾人員,請在報名完成后向我院申請使用專用考場(聯系電話0731-85063741、85063789)。
主觀題科目考試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考試時應注意下述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高級社會工作師須在1個考試年度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成績除零分、缺考、違紀外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成績復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布30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或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進場簽字”欄簽名。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