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務工作安排】【2016年上海社會工作者報名入口】
一、2016年上海社會工作者現場審核時間為:
2016年4月6日-4月9日(每天9:00 -11:00,13:30-16:00)。
二、2016年上海社會工作者現場審核(咨詢)點地址為:
1、上海市社會工作者協會
(1)地址:徐匯區漕溪北路41號匯嘉大廈24樓D座,近徐家 匯 審核(咨詢)點代碼:2101 咨詢電話:64187030轉8005、8006
(2)地址:浦東新區峨山路613號A樓515室,近南泉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102 咨詢電話: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學院培訓部(徐匯區蒲匯塘路99號3臨,近宜山 路)審核(咨詢)點代碼:6363 咨詢電話: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學院培訓部一號樓603室(虹口區西江灣 路574號,近廣中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702 咨詢電話:56969380、56667796
4、華東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梅隴路138號,近天等 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02 咨詢電話:64252761、64252861 6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等進 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 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 份證、學歷證書、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提供,其中社會工作 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人員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 關手續。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在 現場審核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 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 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 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 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 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 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 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