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7年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
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各單位及領證考生:
2017年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定于近期發放,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發放時間
2018年3月5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領證需攜帶的材料
(一)提供“附件1”中合格人員的姓名及對應序號;
(二)填寫完整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1份。此表信息須用A4紙打印;
(三)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報考時所需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對于無法現場甄別的學歷(位)證書,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籍檔案。
(四)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二寸證件照片1張(3.8cm×5.1cm),貼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上;
(五)因故不能本人領取《資格證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憑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手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授權委托書背面復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三、領證地點
地點: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丹東市人事局)六樓608室。(地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月亮島西行1000米左右)
咨詢電話:3192172
咨 詢 人:初 紅 毅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九條,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二)因故未能在規定時間領取《資格證書》的考生,可按照《丹東考區證書補領時間》(見附件4)辦理證書補領手續。
附件1: 《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2:《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附件3:《授權委托書》(模板)
附件4:《丹東考區證書補領時間》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