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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蒙古自治區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要求,現就阿拉善右旗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阿拉善右旗的人員。
(二)持有阿拉善右旗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旗外戶籍人員。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2019年以前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已過,不能在本次及今后認定批次中使用。2019年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2021年應屆畢業生,若在2019年考取了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在2021年春季申請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時有效。受疫情影響,2020年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春季認定批次結束);
3.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它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我區面試考核。其中,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4.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母語非漢語者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三、報名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凡在阿右旗2020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并按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2020年開始,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1.選擇認定機構。
阿拉善右旗教育體育局
2.網報時間。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三)現場審核。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所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現場確認時間:11月16日—11月20日,工作日8:30-17:30。現場確認地點:黨政大樓三層332室)。現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并用教師資格專用檔案袋裝好交確認現場教師(專用檔案袋可在阿右旗原社保局樓下科苑電腦服務部購買,聯系電話:0483-6026467)。
1.身份證明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復印件;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復印件(有效期1年);
2.學歷證明
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系統無法驗證的學歷,請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進行學歷認定。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復件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的,請聯系當時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者(畢業證專業與申報專業不符,須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便于鑒定申報專業),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經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驗證的可不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教育類畢業者,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
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檢查合格證明。(體檢表格可登錄郵箱下載,郵箱賬號:ayqjtjbgs@126.com,郵箱密碼:6022445)。
6.無犯罪記錄證明
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7.近期免冠照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測試時間:2020年11月26日-27日)。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
12月份,申請人可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六)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
阿右旗2020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2020年11月9日至12月18日(網上報名時間:11月9日至11月18日)。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國考)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驗證,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驗證。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依據個人誠信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原標題:阿拉善右旗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2760/art/2020/11/9/art_1339_338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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