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黑龍江戶籍、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駐黑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黑龍江省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可在學校所在地以本科或專科已畢業人員身份申請認定。
港澳臺居民在黑龍江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除專門規定外,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無不良品行和違法犯罪記錄。
2.具備《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學歷。
3.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并獲得有效期內《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4.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申請語文學科普通話等級要求為二級甲等及以上)。
5.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