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教師資格的條件?
答:目前的要求是戶口檔案、學歷、普通話水平、體檢、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詳見本網站“受理條件”
2.戶口不在北京能否申請北京的教師資格?
答:北京市申請教師資格的條件是戶口在北京或人事檔案在北京的人才服務中心存放者方可申請。
3. 外地獲得的教師資格證在北京是否有用?
答:《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適用。
4.教師資格證書是否有有效期?
答:目前沒有。
5.在校生能否申請教師資格?
答:各級各類院校的應屆畢業生(不含成人類院校)可持應屆畢業生證明按認定權限在相應認定機構辦理教師資格申請。
6.應屆畢業生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為何需要帶畢業證書原件?
答:為驗證申請者的學歷條件是否符合認定的規定。
7.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畢業,其教師資格證書如何領取?
答:應屆畢業生如不能在畢業當年的9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其教師資格證書將被注銷,需按條件重新申請。
8.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如在校期間缺少教學實踐環節能否直接認定?
答:不可以,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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