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是先以水為溶劑提取藥材有效成分,再用不同濃度的乙醇沉淀去除提取液中雜質的方法。
工藝依據
①根據藥材中各種成分在水和乙醇中的溶解性。通過水和不同濃度的乙醇交替處理,可保留生物堿鹽類、甙類、氨基酸、有機酸鹽等有效成分;去除蛋白質、糊化淀粉、粘液質、油脂、脂溶性色素、樹脂、樹膠、部分糖類等雜質。通常認為,料液中含乙醇量達到50%~60%時,可去除淀粉等雜質,當含醇量達75%以上時,除鞣質、水溶性色素等少數無效成分外,其余大部分雜質均可沉淀而去除。②根據工業生產的實際情況。因為中藥材體積大,若用乙醇以外的有機溶劑提取,用量多,損耗大,成本高,且有些有機溶劑不利于安全生產。
醇量的計算
調藥液含醇量達某種濃度時,只能將計算量的乙醇加入到藥液中,而用酒精計直接在含醇的藥液中測量的方法是不正確的。分次醇沉時,每次需達到某種含醇量,其加醇量可用下式計算:

對于梯度遞增方式逐步提高乙醇濃度醇沉時加醇量計算,可由下式求得:

實際生產中對濃縮藥液和濃乙醇體積,用量取法很不方便,均用稱重法。若已計算出最佳醇沉體積百分濃度為CV/V,也可由下式估算出最佳醇沉重量百分濃度Cw/w。

生產中常用回收乙醇來沉淀雜質,其量不夠時再用濃乙醇補足。補加濃乙醇量可按上式先計算出加入回收乙醇后藥液已有含醇量,再按下式計算出需補加濃乙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