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四:(20分)
某建筑工程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按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合同,合同工期為15個月。合同約定:
管費按人材機費用之和的10%計取,利潤按人材機費用和管理費之和的6%計取,規費按人材機費用、管理費和利潤之和的4%計取,增值稅率為11%:施工機械臺班單價為1500元/臺班,施工機械閑置補償按施工機械臺班單價的60%計取,人員窩工補償為50元/工日,人工窩工補償、施工待用材料損失補償、機械閑置補償不計取管理費和利潤:措施費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25%計取。(各費用項目價格均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施工前,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并經確認的施工網絡進度計劃,如圖4所示(每月按30天計):
圖4-1施工網絡進度計劃(單位:月)
該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基坑開挖工作(A工作)施工過程中,遇到了持續10天的季節性大雨,在第11天,大雨引發了附近的山體滑坡和泥石流。受此影響,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施工材料、已開挖的基坑及圍護支撐結構、施工辦公設施等受損,部分施工人員受傷。
經施工單位和項目監理機構共同核實,該事件中,季節性大雨造成施工單位人員窩工180工日,機械閑置60個臺班。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使A工作停工30天,造成施工機械損失8萬元,施工待用材料損失24萬元,基坑及圍護支撐結構損失30萬元,施工辦公設施損失3萬元,施工人員受傷損失2萬元。修復工作發生人材機費用共21萬元。災后,施工單位及時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費用索賠和工期延期40天的要求。
事件2:基坑開挖工作(A工作)完成后驗槽時,發現基坑底部部分土質與地質勘察報告不符。地勘復查后,設計單位修改了基礎工程設計,由此造成施工單位人員窩工150工日,機械閑置20個臺班,修改后的基礎分部工程增加人材機費用25萬元。監理工程師批準A工作增加工期30天。
事件3:E工作施工前,業主變更設計增加了一項K工作,K工作持續時間為2月。根據施工工藝關系,K工作為E工作的緊作,為Ⅰ、J工作的緊前工作。
因K工作與原工程工作的內容和性質均不同,在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的項目,監理工程師編制了K工作的結算綜合單價,經業主確認后,提交給施工單位作為結算的依據。
事件4:考慮到上述1~3項事件對工期的影響,業主與施工單位約定,工程項目仍按原合同工期15個月完成,實際工期比原合同工期每提前1個月,獎勵施工單位30萬元。施工單位對進度計劃進行了調整,將D、G、I工作的順序施工組織方式改變為流水作業組織方式以縮短施工工期。組織流水作業的流水節拍見表4.1。
表4.1流水節拍(單位:月)
問題:
1.針對事件1,確定施工單位和業主在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各自應承擔損失的內容;列式計算施工單位可以獲得的費用補償數額;確定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工期延期天數,并說明理由。
施工單位在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應承擔損失的內容:
施工機械損失8萬元,基坑及圍護支撐結構損失30萬元(有爭議,如果是永久性工程,業主承擔,如果是周轉性支護材料施工單位承擔,此處按照周轉材料對待),施工辦公設施損失3萬元,施工人員受傷損失2萬元。
業主在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應承擔損失的內容:
施工待用材料損失24萬元,修復工作發生人材機費用共21萬元。
施工單位可以獲得的費用補償=
[24+21×(1+10%)×(1+6%)]×(1+4%)×(1+11%)=55.97萬元
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工期延期天數為30天,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事件按照不可抗力處理且A是關鍵工作,工期損失應當順延。
2.事件2中,應給施工單位的窩工補償費用為多少萬元?修改后的基礎分部工程增加的工程造價為多少萬元。
窩工補償費用=(150×50+20×1500×60%)(1+4%)×(1+11%)=29437.2=2.94萬元
基礎分部工程增加的工程造價=[25×(1+10%)×(1+6%)×(1+25%)] (1+4%)×(1+11%)=42.06萬元
3.針對事件3,繪制批準A工作工期索賠和增加K工作后的施工網絡進度計劃;指出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并寫出正確做法。
監理工程師編制了K工作的結算綜合單價,經業主確認后,提交給施工單位作為結算的依據不妥,應當由施工單位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原則提出綜合單價,由承發包雙方協商調整,調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監理人提出一個暫定價格結算,最后由雙發協商調整,協商不成按照有關解決爭議條款處理。
事件4中,在施工網絡進度計劃中,D、G、I工作的流水工期為多少個月?施工單位可獲得的工期提前獎勵金額為多少萬元?
(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累計數列錯位相減取大差法:
D: 1 2 3 流水步距
G: 1 3 4 1
I: 1 2 3 2
流水工期:6個月,
工期獎勵為[(10-6-1)×30-10] ×30÷30=80萬元(不含稅)
80×(1+11%)=88.88(含稅)
或者考慮K與I工作技術間歇,流水施工工期7個月。
工期獎勵為[(10-7)×30-10] ×30÷30=80萬元(不含稅)
80×(1+11%)=88.88(含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