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造價工程師《造價案例分析》考試中,招投標法及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知識為多次重要考點,且題目難度一般,是通過該科目必須拿下的基礎分值。本文就該考點涉及相關核心知識點進行介紹。
以下是具體內容:
1、招標方式: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從競爭程度進行分類,可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至少3家。
2、公開招標的工程范圍
①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
③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
3、邀請招標的工程范圍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2)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
(3)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批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4、必須招標的范圍
(1)《招標投標法》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①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
③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國家發改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2018年6月1日實施)規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①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
②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并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
①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②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4)上述所規定范圍內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招標:
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5、招標程序
我國施工招投標的基本程序為:
(1)審批手續及建設資金到位后可成立招標小組。
(2)編制招標文件;編制標底;編制招標控制價。
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標底。一個招標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接受委托編制標底的中介機構不得參加受托編制標底項目的投標,也不得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或者提供咨詢;
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
(3)發布招標公告和資格預審通告。(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
(4)投標單位資格審查。(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
(5)發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標人可以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6)組織現場勘察和投標預備會。
現場勘察一般安排在投標預備會的前1~2天;
招標人不得組織單個或者部分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招標人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做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投標預備會由招標人組織并主持召開,在預備會上對招標文件和現場情況做介紹或解釋,并解答投標人提出的問題,包括書面提出的和口頭提出的詢問。
投標預備會結束后,由招標人整理會議記錄和解答內容,報招標管理機構核準同意后,盡快以書面形式將問題及解答同時發送到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7)接受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
從招標文件發放之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日不短于20天。
投標保證金不能超過投標項目估算價的2%,具體標準可遵照各行業規定。投標有效期從投標截止時間起開始計算,一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60~90天。
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保持一致。
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已收投標保證金的,應當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
投標截止后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8)開標。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地點;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設有標底的,公布標底;
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
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9)評標。
評標委員會的人數、構成;評標方法;評標要求等。
(10)確定中標單位并公示。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1)發出中標通知書。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12)簽合同、交納履約保證金。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溫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網校-cxyx獨立創作完成,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