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規費項目清單
本節為新增的,共2條。保證了工程量清單計價包含內容的的完整性,也是我國國情在工程量清單計價傷的真是反映。
規范條目 | 規范原條文 | 操作與應用解讀 | ||
3 工程量清單的編制 |
3.5 規費項目清單 |
3.5.1 | 規費項目清單應按下列內容列項: 1)工程排污費; 2)工程定額測定費; 3)社會保障費(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文的規定,規費包括工程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規費作為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可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對規費項目進行調整。因此,編制人對《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未包括的規費項目,在編制規費項目清單時應根據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的規定列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