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投標文件編制時應遵循的規定
(1)按“投標文件格式”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能吸引人的承諾。
(2)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工期、投標有效期、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做出響應。
(3)投標文件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和蓋單位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數按招標文件有關規定。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5)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允許遞交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可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