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說,現行增值稅采用國際通行的間接計算方法,即購進扣稅法。對一般納稅人來說,實行憑發票注明稅款進行抵扣的辦法,其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其中,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其中價外費用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
當期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當期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向銷售方支付的增值稅額。在零售以前的各環節銷售商品時,銷售方必須按規定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增值稅稅額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購買方根據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的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確定本期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
l)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免稅的農產品,憑借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按10%的比例計算進項稅額。
施工企業從事多種經營,即在從事營業稅應稅項目的同時也從事增值稅應稅項目,如施工企業既搞建筑安裝,從事應納營業稅的建筑業,又搞建筑材料銷售,從事應納增值稅的貨物銷售等等,這就需要對企業不同的經營行為分別核算、分別申報、分別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如企業不分別核算或不能準確核算的,則一并征收增值稅,不征營業稅。
(2)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實行簡易辦法計算,即按照銷售額和6%的征收率直接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6%)
二、所得稅
所得稅是以單位(法人)或個人(自然人)在一定時期內的純收入額為征稅對象的各個稅種的總稱。目前,我國的所得稅分為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一)企業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實行經濟獨立核算的企業或者組織。
2、企業所得稅的課稅對象
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課稅對象。
3、稅率
企業所得稅實行33%的比例稅率,簡潔、清楚、便于計算,與企業以往實際稅負相接近,與外資企業所得稅相銜接,與多數國家的稅率相近。
4,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在納稅年度內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后的余額。
收入總額的內容包括生產、經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利息收入,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準予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其內容包括生產、經營成本,各項期間費用,按規定繳納的稅金(不包括增值稅),各項營業外支出、已發生的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準予扣除的項目有如下一些具體規定:
(1)向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2)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按照計稅工資扣除。所謂計稅工資,是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工資標準。
(3)納稅人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照計稅工資總額的14%、2%、1.5%計算扣除;
(4)納稅人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3%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5)納稅人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財產清查凈損失、上級管理費等,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準予扣除。
不得扣除的項目包括資本性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務的損失,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各種贊助支出,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各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