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選擇的原則 |
(1)設計方面,對產品結構復雜、性能和技術指標差距大、體積大、重量大的產品進行價值工程活動,可使產品結構、性能、技術水平得到優化,從而提高產品價值。 (2)生產方面,對量多面廣、關鍵部件、工藝復雜、原材料消耗高和廢品率高的產品或零部件,特別是對量多、產值比重大的產品,只要成本下降,其總的經濟效果就大。 (3)市場銷售方面,選擇用戶意見多、系統配套差、維修能力低、競爭力差、利潤率低的;選擇生命周期較長的;選擇市場上暢銷但競爭激烈的;選擇新產品、新工藝等。 (4)成本方面,選擇成本高于同類產品、成本比重大的,如材料費、管理費、人工費等。推行價值工程就是要降低成本,以最低的壽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實現必要功能。 |
對象選擇的方法 |
因素分析法 |
根據價值工程對象選擇應考慮的各種因素,憑借人員經驗集體研究確定選擇對象的一種方法。 |
ABC分析法 |
把占成本的70%-80%而占零部件10%-20%的零部件劃分為A類部件;把占總成本的5%-10%而占總零部件數的60%-80%劃分為C類;其余為B類,其中A類是價值工程的主要研究對象。 |
強制確定法 |
求出分析對象的成本系數、功能系數,得出價值系數,揭示出分析對象的功能與花費的成本是否相符。不相符,價值低的被選為價值工程的研究對象。 |
百分比分析法 |
通過分析某種費用或資源對企業的某個技術經濟指標的影響程度的大小(百分比),選擇價值工程對象的方法。 |
價值指數法 |
通過比較各個對象(或零部件)之間的功能水平位次和成本位次,尋找價值較低對象(零部件),并將其作為價值工程研究對象的一種方法。 |
信息資料收集 |
1.用戶方面的情報;2.市場銷售方面的情報;3.技術方面的情報;4.經濟方面的情報;5.本企業的基本資料;6.環境保護方面的情報;7.外協方面的情報;8.政府和社會有關部門的法規、條例等方面情報。 |
說明 |
關注對象選擇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