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第二章建筑法及相關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一起來跟著小造君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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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知識點:
1.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工程發包
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得肢解發包。
不得壓縮合理工期。
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施工圖設計審查
未經審批,不得使用。
(3)工程監理
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
可委托具有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監理。
(4)工程施工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5)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四有一完成)
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2.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工程承攬
資質范圍內承攬。
不得以其他單位名義,或允許其他單位以自己的名義來承攬工程。
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
(2)勘察設計
按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
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但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設計單位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對質量事故提出技術處理方案。
3.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工程承攬
【2015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于施工單位承攬工程的說法,正確的有( )。
施工單位應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得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不得轉包所承攬的工程
(2)工程施工
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負責。
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包單位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依法分包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包單位負責。
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施工單位必須按圖施工,如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3)質量檢驗
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監督下取樣,送具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隱蔽工程隱蔽前,應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監理應當具備監理資質。
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監理不能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供應單位有隸屬和利害關系。
采用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進行工程監理。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得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5.工程質量保修
(1)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提交保修書時間-由承包單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提交給建設單位。
保修書的內容-應明確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2017】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6.監督管理
(1)工程質量監督檢查
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進入被檢查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發現有質影響工程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2)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2019】,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或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