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科目主要考察分散性知識點記憶與辨別的模式,學員不宜在學習時總是強迫自己頭腦中形成一個章節或課本知識點的系統。應該強調記憶各“點”而不是“面”。學霸君整理了《造價管理》高頻考點:合同效力(附習題),供大家復習參考。
【知識點】合同效力
此知識點為必會內容,歷年考查分值在2-3分左右。
1.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內容協商一致的意見。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
2.無權代理人代訂合同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3.合同中免責條款無效情形
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①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習題演練】
【例題·多選】根據《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屬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B.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D.超越代理權限范圍訂立的合同
E.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答案】DE
【解析】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和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
【例題·多選】根據《合同法》,下列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
B.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D.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
E.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
【答案】CE
【解析】(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2)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
【例題·單選】根據我國《合同法》,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內行使。
A.5年
B.2年
C.1年
D.6個月
【答案】C
【解析】《合同法》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例題·多選】關于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屬于可變更或可撒銷合同
B.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
C.可撤銷合同的撒銷權并不因當事人的放棄而消滅
D.可撒銷合同被撤銷前取得的財產不需返還
E當事人請求變更的合同,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撒銷
【答案】AE
【解析】關于B選項,無效合同是指其內容和形式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關于C選項,撤銷權的消滅是指撤銷權人依照法律享有的撤銷權由于一定法律事由的出現而歸于消滅的情形。關于D選項,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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