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但是沒有對注冊年齡做出限制。
造價工程師注冊年齡目前沒有規定法定執業年齡,監理和一建到65歲,目前法律沒有規定一級造價工程師的執業年限,參考都是截止到法定退休年齡!
另外,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管理辦法中提到,年齡在70周歲以上(含)的不予注冊。
一級造價工程師分為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水利工程和交通運輸工程四個專業,所以證書注冊平臺網站也就不同,本文匯總各專業證書注冊通知、注冊平臺網站以及注冊流程附件下載表給大家,以方便及時了解!
土木建筑工程師 安裝工程 | 水利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 | |
注冊平臺 | |||
注冊有效期 | 初始注冊有效期4年 | ||
初始注冊時間 | 應當自取得資格證書1年內申請初始注冊,逾期參加繼續教育。 | ||
受理時長 |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初始注冊的材料提出審批意見,并在門戶網站公示、公告。 | 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注冊并核發水利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 / |
初始注冊材料 | ①初始注冊申請表; ②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③身份證、照片; ④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⑤需參加繼續教育的,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⑥外國人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 ①承諾書; ②初始注冊申請表; ③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材料(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勞務合同和意外傷害保險參保繳費材料); ④申請初始注冊距取得資格證書之日已超出1年期限的,應當提供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 登錄注冊系統后查詢 |
附件表下載 | 初始注冊申請表 | ||
繼續教育 | 一個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教育學時應不少于120學時。 注冊兩個專業的一級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學時可重復計算。 | 每年不少于30學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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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
第十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分別負責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 經批準注冊的申請人,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
第二十條 造價工程師執業時應持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注冊證書、執業印章樣式以及注冊證書編號規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統一制定。執業印章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統一規定自行制作。
第二十一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建立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平臺,保持通用數據標準統一。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歸集全國造價工程師注冊信息,促進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二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負責建立完善造價工程師的注冊和退出機制,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依照注冊管理的有關規定撤銷其注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