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制度的實施,保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適應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以及造價管理市場化改革新要求,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價及其管理,結合市場實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全文明施工費是企業按照國家及本市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綠色施工等管理規定和標準規范要求,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防止施工過程對環境造成污染,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等所需要的費用,對工程施工過程安全和竣工質量合格起著重要的基礎性保障作用。
《辦法》的起草制定緊密聯系市場實際,通過多輪次專家評審并廣泛征求市場主體和相關部門意見,歷時1年時間完成。《辦法》主要解決原費用標準的地域性差別化劃分因素與安全生產、綠色施工標準化考評分級管理目標不協調,費用水平不符合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的新要求,費用管理原則不適應造價管理市場化改革的需要等問題。《辦法》回歸了安全文明施工費“低限管理”原則,加強了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與市場的有機結合,并對其管理規定進行了優化和創新。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踐行了堅持工程造價管理更好地為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服務的理念。隨著《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10號)、《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圖集>的通知》(京建發〔2019〕13號)(以下簡稱《圖集》)等文件頒發執行,對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為貫徹“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配合加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辦法》調整了現行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及其管理規定,充分體現了費用計價管理全面服務于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的初衷。
二是調整了費用標準的差別化劃分因素。《辦法》的費用標準均按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的考評等級目標劃分為“達標”“綠色”“樣板”三檔,與《圖集》(2019版)標準一一對應,實現了費用標準與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的協調統一。
三是回歸了“低限管理”原則。在更高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要求下,制定了確保相關施工措施有效實施的低限費用標準。《辦法》規定按具體措施測算確定的費用(含最高投標限價和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按《辦法》給定的低限費用標準(費率)計算的金額,且在市場競爭中不得讓利下浮,從源頭保障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費用投入。
四是明確了費用計價的市場化路徑。在發、承包階段,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根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臨時設施等措施項目以及發包特殊要求等,擬定具體的施工措施并結合計劃投入人、材、機的市場價格測算確定,密切了安全文明施工費的確定與市場的有機結合。
五是統一并簡化了低限費用的計取方式。通過對費用標準進行項目劃分的整合減并、計費基數的統一等優化調整,費用標準更加方便專業人員在計價中正確理解應用。
六是規定了費用全程預付和竣工結算時一次性結清的辦法。為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措施所需費用及時落實到位,簽約合同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在延續原管理規定按比例預付的基礎上,將其余費用由與進度款同期支付調整為根據施工進度節點,按《辦法》規定的比例分期預付;且預付費用不得在后期進度款中抵扣,竣工結算時按合同約定據實一次性結清、多退少補。《辦法》的上述規定,既保障了安全施工“預防為主”方針的落實,又合理平衡了發、承包雙方的權益。
七是適度提高了費用水平。為保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適應國家和市政府對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的新要求,通過對典型工程數據分析測算,在多途徑、多層面、多輪次廣泛征求意見和專家評審的基礎上,適度調整了費用標準。
八是弘揚了“優質優價”的價值理念。合同約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存在提升空間時,發、承包雙方可通過事先約定獎勵條款,鼓勵企業施工現場管理“創優”,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降低安全施工風險。通過倡導“優質優價”,增加市場主體自主確定“創優”管理和增加費用之間影響的主動性,達到規范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的目的。
《辦法》的實施,既為建立建筑市場綠色施工管理體系提供了支撐,也為企業足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費提供了有效的依據,對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