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財務管理》科目
第三章 籌資管理
知識點、發行公司債券
(一)公司債券的種類
分類標準 | 類型 | 含 義 |
是否記名 | 記名債券 | 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債券持有人的姓名等其他信息 |
無記名債券 | 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不記載持有人的姓名 | |
能否轉換成公司股權 | 可轉換債券 | 債券持有者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轉換為發債公司的股票 |
不可轉換債券 | 不能轉換為發債公司股票的債券 | |
有無特定財產擔保 |
擔保債券(抵押債券) |
以抵押方式擔保發行人按期還本付息的債券,主要是抵押債券 按抵押品不同,分為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托抵押債券 |
信用債券 | 僅憑公司自身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抵押品作抵押擔保的債券 |
【提示】《公司法》規定,可轉換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二)債券的償還【★2008年判斷題】
償還方式 | 相關說明 | |
提前償還 (又稱提前贖回或收回) |
1.提前償還所支付的價格通常要高于債券的面值,并隨著到期日的臨近而逐漸下降; 2.具有提前償還條款的債券可使公司籌資具有較大的彈性。 | |
到期償還 | 分批償還 | 如果一個公司在發行同一種債券的當時就為不同編號或不同發行對象的債券規定了不同的到期日,這種債券就是分批償還債券 |
一次償還 | 到期一次償還的債券最為常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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