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凡要求編制的會計分錄,除題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寫出一級科目,要求用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中的指定位置答題,否則按無效答題處理。)
1、甲公司為發行A股的上市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甲公司產品銷售價格均不含增值稅額,銷售價格等于計稅價格,銷售A產品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10%,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均為33%,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采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甲公司按應收賬款期末余額的10%計提(含應收關聯方的賬款)壞賬準備,其他應收款不計提壞賬準備。甲公司2004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和所得稅匯算清繳日均為2005年3月15日。假定1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為2%。稅法規定:甲公司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在5‰的范圍內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和對關聯方提供的擔保支出均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股權投資差額攤銷按照時間性差異處理;不考慮關聯方交易的納稅調整。除本題所列事項外,不考慮其他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假定甲公司未來3年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抵減可抵減時間性差異。其他有關資料如下:(1)甲公司分別擁有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的有表決權資本的80%、40%和25%,甲公司對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具有重大影響,甲公司除擁有上述公司的表決權資本外,不擁有其他公司的表決權資本。(2)甲公司2005年年初股東權益賬面價值合計為8000萬元,其中股本為5000萬元,資本公積為1200萬元,盈余公積為8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1000萬元。甲公司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一直采用權益法核算,2005年年初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為1840萬元,其中股權投資差額為借方余額240萬元。甲公司對乙公司投資時產生的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為300萬元(不存在追加投資的情況),按10年平均攤銷。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未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對丙公司、丁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也采用權益法核算,對丙公司和丁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股權投資差額在2004年以前已攤銷完畢。2004年度,甲公司按權益法確認的投資收益合計為500萬元。(3)甲公司生產和銷售A、B兩種產品。甲公司生產的A產品除銷售給乙公司外,其余均銷售給無其他關聯關系的常年客戶。甲公司生產的B產品為丁公司特制,并全部銷售給丁公司,市場上無與B產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4)2005年1~6月份,甲公司發生如下交易和事項:①2005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丁公司銷售一批B產品,銷售價格總額為5000萬元,銷售總成本為2000萬元。甲公司未對B產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產品已于當日發生,丁公司開出承兌期為6個月、金額為5850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②甲公司研究開發出新產品-C產品。為擴大宣傳,甲公司于2005年1月15日召開C產品銷售新聞發布會。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新聞發布會費用1500萬元,計入丙公司管理費用,不再向甲公司索要。③2005年1月1日,甲公司將其閑置不用的辦公樓委托丙公司經營。該辦公樓2005年年初賬面價值為2500萬元。按托管協議規定,該辦公樓委托經營期為3年,每年實現的損益均由丙公司承擔或享有,丙公司每半年支付給甲公司委托經營收益50萬元。2005年1~6月份,丙公司未實施任何出租或其他實質性的經營管理行為。2005年6月30日,甲公司按協議如期收到委托經營收益50萬元,已存入銀行。④2005年1月1日丁公司臨時占用甲公司資金為1000萬元,2005年3月31日丁公司臨時占用甲公司資金又增加了2000萬元。甲公司于6月30日收到丁公司償還的臨時占用資金2500萬元,以及資金占用費30萬元,存入銀行。甲公司在其對外披露的2005年1~6月份的半年度財務報告有關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了應收丁公司資金500萬元,未作其他陳述。⑤2005年2月10日經二審法院終審判決,判決甲公司承擔其為丙公司擔保借款的連帶責任,需為丙公司償付借款本息3000萬元,延期還款的罰息90萬元和訴訟費用10萬元。甲公司根據丙公司的財務狀況,其為丙公司支付借款本息和罰息合計的50%基本確定能夠從丙公司收回。甲公司尚未支付款項。上述訴訟事項系甲公司于2002年丙公司在建設銀行的借款提供擔保。2004年11月10日,甲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建設銀行已提起訴訟,要求丙公司及為其提供擔保的甲公司清償到期借款本息3000萬元,其中本金為2500萬元。2004年12月31日,法院對該訴訟案尚未作出判決。甲公司由于對該訴訟案無法估計勝訴或敗訴的可能性,故于2004年12月31日未估計可能發生的損失。⑥2005年3月10日,甲公司收到某常年客戶退回的于2005年2月12日銷售的A產品,該銷售退回系A產品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所致。銷售退回總價格為600萬元,銷售總成本為480萬元。同日,甲公司又收到另一常年客戶退回的于2004年12月25日銷售的A產品,該銷售退回A產品型號與客戶訂購的型號不符所致,銷售退回總價格為1000萬元,銷售總成本為800萬元。甲公司已收回上述購貨方退回的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通過銀行退回了貨款和增值稅額等款項。退回的產品已驗收入庫。⑦2005年5月8日,甲公司銷售一批A產品給乙公司,A產品的銷售價格為每臺1萬元,銷售價格總額為6000萬元,銷售總成本為4500萬元。至2005年6月30日,甲公司尚未收到款項。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購銷協議規定,產品售出后3個月內,如果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提供保修。甲公司按歷年A產品銷售保修的情況,估計很可能發生保修費用為銷售價格總額的1%(假定甲公司不對其他客戶銷售的A產品提供產品保修服務)。除上述銷售的A產品以外即上述交易(4)之⑦,2005年1~6月份,甲公司向其他常年客戶銷售A產品共33000臺,其中10000臺的每臺銷售價格為1.3萬元;15000臺的每臺銷售價格為0.8萬元;8000臺的每臺銷售價格為1.1萬元。甲公司銷售給其他常年客戶A產品的銷售總成本為26000萬元。甲公司向其他常年客戶銷售A產品的貨款和增值銷項稅等項均已收到并存入銀行。(5)2005年1~6月份,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實現的凈利潤分別為1200萬元、800萬元和600萬元。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除實現凈利潤外,所有者權益無其他變動。(6)除上述各項外,2005年1~6月份,甲公司另發生其他管理費用885萬元(不含計提的壞賬準備)、營業費用300萬元、營業外支出322萬元、營業外收入752萬元(均不涉及納稅調整事項)。2005年6月30日,甲公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9000萬元,2005年年初壞賬準備的賬面余額為700萬元。不考慮其他應收款對壞賬準備的影響。(7)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編制的利潤表如下:利潤表編制單位:甲公司2004年度金額單位:萬元
要求:(1)根據“資料(4)①~⑦”編制會計分錄。(2)根據上述資料,調整編制甲公司2004年度利潤表,并編制甲公司2005年1~6月份的利潤表。(3)計算甲公司2005年1~6月份應交所得稅、所得稅費用,并編制與所得稅相關的會計分錄。(4)指出甲公司2005年1~6月份發生的交易和事項中的④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內容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如不符合規定,請說明應如何披露,并寫出具體披露內容。(5)計算甲公司2005年6月30日的股東權益總額。[答案/提問]
正確答案:
(1)根據“資料(4)①~⑦”編制會計分錄
①2005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丁公司銷售一批B產品
借:應收票據585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120%=2400
資本公積—關聯交易差價5000—2400=26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000×17%=850
借:主營業務成本2000
貸:庫存商品2000
②2005年1月15日,丙公司代甲公司支付費用1500萬元
借:營業費用1500
貸:資本公積—關聯交易差價1500
③甲公司與丙公司之間的交易屬于關聯方交易
借:銀行存款50
貸:資本公積—關聯交易差價50
④屬于上市公司向關聯方收取資金占用費
借:銀行存款2500
貸:其他應收款2500
借:銀行存款30
貸:財務費用1000×2%×6/12+2000×2%×3/12=20
資本公積—關聯交易差價10
⑤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中的調整事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2004年)1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2004年)3090
貸:其他應付款3100
借:其他應收款3090×50%=154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2004年)1545
因為稅法規定:對關聯方提供的擔保支出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且甲企業在2004年12月31日未估計可能發生的損失。
所以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是正確的,不必調整。
根據已知判斷該差異為永久性差異,所以不能調整遞延稅款。
⑥第一項銷售退回沖減2005年3月份的收入與成本與稅金。
借:主營業務收入6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2
貸:銀行存款702
借:庫存商品480
貸;主營業務成本480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600×10%=60
貸: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60
第二項銷售退回屬于2004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中的調整事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收入(2004年)1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貸:銀行存款1170
借:庫存商品8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2004年)800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000×10%=1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004年)100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1000—800—100)×33%=33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33
⑦判斷:當期對非關聯方的銷售量占該商品總銷售量的較大比例(通常為20%及以上),即33000臺÷39000臺=84.62%>20%,應按對非關聯方銷售的加權平均價格作為對關聯方之間同類交易的計量基礎。
但是加權平均價格=33800÷33000=1.02(萬元)>1(萬元),
所以按照6000萬元確認對關聯方的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7020
貸;主營業務收入6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20
借:主營業務成本4500
貸:庫存商品4500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6000×10%=6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600
借:營業費用6000×1%=60
貸:預計負債60
對非關聯方的銷售
借;銀行存款39546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1.3+15000×0.8+8000×1.1=338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3800×17%=5746
借:主營業務成本26000
貸;庫存商品26000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33800×10%=338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3380
(2)調整甲公司2004年度利潤表,并編制甲公司2005年1~6月份的利潤表
利潤表
編制單位:甲公司2004年度金額單位:萬元
2004年度各項目調整后數字:
主營業務收入=22500—(1)⑥1000=21500
主營業務成本=17000—(1)⑥800=16200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1150—(1)⑥100=1050
管理費用=1000+(1)⑤10=1010
營業外支出=550+(1)⑤1545=2095
投資收益=1000
所得稅=1089—(1)⑥33=1056
凈利潤=(21500—16200—1050+2000—2000—1010—200+1000+200—2095)—1056=1089
2005年1~6月份報表項目數字:
主營業務收入=(1)①2400+(1)⑦6000+(1)⑦33800=42200
主營業務成本=(1)①2000+(1)⑦4500+(1)⑦26000=32500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1)⑦600+(1)⑦3380=3980
其他業務利潤=0
營業費用=(1)②1500+(1)⑦60+300=1860
管理費用=(9000×10%—700)+885=1085
財務費用=(1)④—20
投資收益=(1200×80%+800×40%+600×25%)—300÷10÷2=1430—15=1415
編制有關確認投資收益及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的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1200×80%=960
長期股權投資—丙公司(損益調整)800×40%=320
長期股權投資—丁公司(損益調整)600×25%=150
貸:投資收益1430
借:投資收益15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股權投資差額)300÷10÷2=15
營業外收入=752
營業外支出=322
利潤總額=42200-32500-3980-1860-1085—(—20)+1415+752—322=4640
(1)⑥中的第一項銷售退回,由于是2005年2月份銷售,同年3月份退回,因此不影響2005年1~6月份報表項目數字。
(3)計算甲公司2005年1~6月份應交所得稅、所得稅費用
①應交所得稅
=[4640+壞賬準備(9000×10%—700)—(9000-700/10%)×5‰+預計修理費⑦60—投資收益(1200×80%+800×40%+600×25%)+股權投資差額攤銷15]×33%
=[4640+(200—10)+60—1430+15]×33%=1146.75(萬元)
②遞延稅款借方發生額=[(9000×10%—700)—(9000-700/10%)×5‰+60+15]×33%
=87.45(萬元)
由于股權投資差額攤銷,會計上沖減投資收益,但是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因此形成可抵減時間性差異,計入遞延稅款的借方。
③所得稅費用=1146.75—87.45=1059.3(萬元)
借:所得稅1059.3
遞延稅款87.45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114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