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預習
第六章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
第二節增值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六、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一)納稅地點
1.固定業戶的納稅地點
2.非固定業戶的納稅地點
3.進口貨物的納稅地點
(二)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和納稅期限
1.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銷售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2.進口貨物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增值稅的稅款計算期分別為l日、3日、5日、l0日、l5日或l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三)計稅貨幣
增值稅額銷售額按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折合成人民幣計算。在計稅依據所用本位幣方面,我國稅法規定以人民幣為本位幣。
(四)增值稅的簡易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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