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六節 公司股票和公司債券
一、股份發行
(一)股份和股票的概念
1.股份是指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按相同的金額或比例劃分為相等的份額。
(1)所有股東持有的股份加起來所代表的資本數額即為公司的資本總額。
(2)每股金額相等,所表現出的股東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
2.股票是指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股份的表現形式。
(1)股票是有價證券。股票記載著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2)股票是證權證券。任何人只要合法占有股票,其就可以依法向公司行使權利。
(3)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應當采取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4)股票是流通證券。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市場依法進行交易。
(二)股票的種類
普通股和優先股 |
普通股是指享有普通權利、承擔普通義務的股份,是股份的最基本形式。依照規定,普通股股東享有決策參與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認股權和剩余資產分配權。 |
優先股是指享有優先權的股份。公司對優先股的股利須按約定的股利率支付,不受公司盈利大小的影響。在公司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先于普通股股東取得公司剩余財產。但是,優先股股東不參與公司決策,不參與公司紅利分配。 | |
國有股、發起人股和社會公眾股 |
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國家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
發起人股是指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 | |
社會公眾股是指個人和機構以合法財產購買并可依法流通的股份。 | |
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
記名股票是指在票面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
無記名股票是指在票面上不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 |
(三)股份的發行原則
1.公平、公正的原則
(1)同一次發行中的同一種股份應當具有同等的權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同類股份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2)在同次股份發行中,相同種類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和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3)不允許任何人進行內幕交易、價格操縱、價格欺詐等不正當行為獲得超過其他人的利益。
2.同股同價原則
同股同價,是指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是相同的。
(四)股票的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因為,低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違背資本充實原則,使股票發行募集的資金低于公司相應的注冊資本數額。
(五)公司發行新股
1.發行新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再向社會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募集股份,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行為。
2.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1)新股種類及數額;
(2)新股發行價格;
(3)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4)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考題·單選題】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2009年)
A.公司歷次發行股票的價格都必須相同
B.公司發行的股票面額必須為每股1元
C.公司發行的股票必須為無記名股票
D.公司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額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股票發行的規定。根據規定,“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因此選項A的說法是錯誤的;我國《公司法》與《證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于股票的面值,而對面值的多少并沒作出具體的規定,從以往慣常的操作來看,我國股票市場的股票面值均定為1元。
但是上海證券交易所2008年1月18日的“關于做好非一元面值股票發行交易有關工作的提醒通知”,說明所謂的非一元面值的A股股票,就是股票的面值不一定是1元,即非一元面值的A股股票這一全新的情況已經出現,因此選項B的說法是錯誤的;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因此選項D的說法正確。
(六)股份轉讓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將自己所擁有的股份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成為股東或增加股份數額的法律行為。
1.股份轉讓的法律規定
(1)股份轉讓的地點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2)股份轉讓的方式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入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上述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考題·判斷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將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法律效力。( )(2006年)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
2.股份轉讓的限制
(1)對發起人轉讓股份的限制: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股份的限制: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除了遵守上述規定外,還應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規定。該《管理規則》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考題·多選題】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 )。(2012年)
A.公司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C.公司監事離職后1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經理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股份轉讓的限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選項C錯誤。
【例題·單選題】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甲公司”)于2010年1月成立,張某作為發起人之一,在甲公司成立后持有甲公司股票4000股,并一直擔任甲公司董事職務。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在2011年全年,張某只可以買進其他發起人轉讓的甲公司股份,不能賣出自己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B.張某無論買進還是賣出甲公司的股票,均應經董事會批準
C.張某準備在擔任甲公司董事的同時,從2012年開始減持自己持有的4000股甲公司股票且不再買進,最早可以在2017年全部賣出
D.如果甲公司的股票于2011年5月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張某所持的甲公司股份在2012年不能賣出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股份轉讓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選項A錯誤。
(2)公司董事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沒有要求董事會批準。選項B錯誤。
(3)2012年可以賣出4000×25%=1000股,剩余3000股;2013年可以賣出3000×25%=750股,剩余2250股;2014年可以賣出2250×25%=562股(零頭舍去),剩余1688股;2015年可以賣出1688×25%=422股,剩余1266股;2016年可以賣出1266×25%=316股,剩余950股;2017年可以將不足1000的剩余股份一次全部賣出。選項C正確。
(4)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2012年5月以后可以賣出。選項D錯誤。
(3)對公司收購自身股票的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②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④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公司因上述第①項至第③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依照上述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①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屬于第②項、第④項情形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公司依照上述第③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4)對公司股票質押的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考題·多選題】甲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甲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2012年)
A.甲公司減少注冊資本
B.甲公司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股份轉讓。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選項D錯誤。
【考題·單選題】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東大會決議收購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獎勵公司職工。該公司現有已發行股份總額8000萬股。下列關于該公司收購本公司部分股份獎勵職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國《公司法》規定的是( )。(2010年)
A.公司可以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400萬股
B.公司可以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800萬股
C.公司用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資金可以從公司的稅前利潤中支出
D.公司收購的本公司股份應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轉讓給職工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公司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而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本題中,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為8000萬股,則公司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而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400(8000×5%=400)萬股。
【例題·單選題】甲上市公司為獎勵本公司職工,擬收購本公司部分股份。如果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額為2.5億股,則該公司可以收購的股份數額最多為( )萬股。
A.250
B.500
C.1250
D.25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收購的本公司股份的數額。根據規定,公司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該公司可以收購的股份數額最多為25000×5%=1250(萬股)
3.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后,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60日。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
4.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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